宁波农民年纯收入首超两万元 工资性收入比重超过六成
来源: 浙江在线 2014年03月23日根据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的权威发布,2013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20534元,比上年人均增收2059元,增长11.1%。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8.8%。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市区居民收入1.0个百分点,连续10年超过市区居民收入增速。
农民收入首超2万元,具有深层次的原因。据宁波调查队分析,去年,我市农民收入来源以工资性收入为主,家庭经营纯收入和非经营性纯收入并重,三者构成呈“六二二”态势。工资性收入比重首次超过六成。
扩大就地就业,拓展了增收之路。去年,全市农民来自各种企事业单位及各类劳动所得的工资性收入人均为12583元,比上年增收1560元,增长14.2%。这也是我市长期以来培训农民的结果。仅去年,全市就新增农村实用人才1万余人,累计达到13.5万人。
同时,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继续平稳增长,人均4314元,同比增长5.3%。全市2164家农业专业合作社,3514家家庭农场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平台。家庭农场培育模式成为全国五个样本之一。农家乐收入持续增长,去年全年共接待游客2177万人次,经营收入超2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3.4%和35%。
推进农业产业化,助力农民稳定增收。我市出台加强粮食生产、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现代种业等一系列政策意见。启动慈溪杭州湾、象山大塘港、余姚滨海和宁海东部四大现代农业先导区建设。此外,粮食功能区建设、甬优新品种推广、农机补贴等举措,提高了农民种粮收入。农房“两改”稳步推进,去年投资101亿元,完工4.1万户,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
扶持低收入农民增收、加快欠发达区域发展等政策,也拉高了农民收入平均数。去年,对低收入农户调查,对认定的9.8万户、18.7万人低收入对象制定新的扶持政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在实现“城乡一体、标准一致”基础上,2013年7月起全市低保标准再次提高,其中市六区提高到588元。同时,又完成下山移民1586户、4546人。
农村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增加了农民转移性收入。全市参加新农合农民265.7万人,参合率为98.25%,人均筹资水平589.6元,各级财政人均补助416.8元。政策性农业保险包括21个主险和5个附加险,基本覆盖主导品种,全年实际赔付1.92亿元,有效减轻了农户因灾损失。林权、海域使用权等“多权一房”抵(质)押贷款,为农民创业提供了保障。去年全市共发放林权抵押贷款14.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