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启动2014年巡视监督工作 早发现早报告
来源: 浙江在线 2014年03月25日浙江在线杭州3月24日讯(浙江日报记者 方力 通讯员 颜新文 汪志建)今天,随着省委第七巡视组进驻省司法厅,浙江2014年巡视工作拉开帷幕。
记者从省委巡视机构获悉,经省委研究批准,省委7个巡视组将开展对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省政府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浙江出版联合集团、省农业科学院、浙江中医药大学、温州医科大学、省物产集团公司、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巨化集团公司、省二轻集团公司等14个省直单位和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舟山、台州等7个市及所属22个县(市、区)的巡视。同时,组织对2012年巡视的21个省直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检查。
据了解,今年浙江省巡视工作整体上按照两个阶段进行,上半年集中对省直单位进行巡视,原则上每个单位巡视时间为30个工作日左右,对单位人数多、情况复杂的可适当延长;下半年对市、县(市、区)进行巡视,对市巡视时间一般为40个工作日左右,对县(市、区)巡视时间一般为20个工作日左右。
省委巡视机构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省巡视工作将继续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中心,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首要任务。创新方式方法,在对象上,牢牢抓住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这个重点。在内容上,进一步聚焦“四个着力发现”: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违规提拔干部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方法上,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特点,积极探索更加行之有效发现问题的途径、渠道和机制。切实当好省委的“千里眼”,找出“老虎”和“苍蝇”。省委还明确要求,对巡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客观地向省委报告;其他相关问题反映和线索,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送相关党委、纪委和组织部门处置。同时,还建立实施问责机制,对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不如实汇报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巡视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和调整,目标更明确,边界更清晰,任务更具体,成效更明显,威慑力更凸现。省委高度重视巡视监督工作,全面统筹推进巡视制度改革,突出重点,创新方法,加快节奏,运用好巡视成果。在此前召开的省委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省领导要求强化巡视监督的震慑作用,不能让有问题的人心存侥幸,不能让腐败分子有立足之地。今年,省委巡视组将按照“对违纪违法问题早发现、早报告”要求,探索建立快速启动处理发现问题机制,切实发挥巡视监督的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全面开展对被巡视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和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并将“两责任一纪律”纳入“四个着力”之中,切实强化监督。
据悉,省委其他6个巡视组也将在近期陆续进驻省直有关单位,开展新一轮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