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成立首个商会仲裁院 承诺仲裁成本将低于法院
来源: 浙江在线 2014年03月28日新华网浙江频道3月28日电(记者 朱涵) 杭州商会仲裁院27日在杭州成立,这是浙江省首个商会仲裁院。杭州商会仲裁院由杭州仲裁委员会和杭州市总商会联合组建,为仲裁委员会内设机构,主要承办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杭州市总商会会员企业的民商事纠纷。
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裁决不能上诉,一经作出即为终局,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杭州市工商联经济联合处处长方国庆表示,随着纠纷数量的逐年上升,司法资源相对不足,商会仲裁院成立后将能更加快捷、高效维护企业的利益。“仲裁裁决是‘一裁终局’,事实上形成了法院一审二审三审的叠加,比法院审判更为高效、低价,也避免企业利用法律‘程序战’来拖延案件。”方国庆说。
同时,杭州商会仲裁院为企业解决纠纷提供了一种相对灵活、自由的途径。当事人可享有选择仲裁员、仲裁地、仲裁语言、适用法律的自由,也可协商符合企业特殊需求的仲裁程序。
根据1958年的《纽约公约》,仲裁裁决可在146个缔约国家和地区得到承认和执行。方国庆表示,杭州商会仲裁院的设立同时也在为中国仲裁国际化做出尝试。
目前,杭州地区非公企业数量达到24万家,其中杭州总商会会员企业约2万家。方国庆认为杭州总商会以及杭州商会仲裁院均有广阔发展前景,企业运用仲裁机制来公正、合法、健康地解决经济往来中的纠纷,将成为法律诉讼途径之外的有效补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