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01日讯 昨天下午4点32分,小飞(化名)和他所有的亲人,生离死别。在这之前,征得小飞父母、姐姐同意,他的眼角膜、肝脏、肾脏等器官,已捐献给社会。
一周前,这个就读于温州市永嘉县某中学的初三少年,在当地一幢5层楼的屋顶玩“跨栏”。在接连跨过3道矮墙后,以为第4道墙的另一面仍是房顶平地,结果却一脚踩空,从5楼坠落(本报3月26日A14版曾报道)。
连日来,小飞几乎处于昏迷状态,家人一直盼望奇迹出现。但根据医生判断,小飞的脑损伤十分严重,已无救治可能。
小飞的妈妈已哭干了眼泪。她对记者说,再过半个月,本该是儿子15周岁的生日。“捐献了器官,意味着他身体的一部分还活在这个世界上。”或许,这是家人最后的寄托。
用了足足一分钟,母亲高女士才在两张《器官捐献登记表》上,写完自己的名字。
期间,她数次停顿,捂住腹部,深深吸气。
随后,小飞的父母被人搀扶着,走到重症病房外的休息区。因为身体不停地发抖,两人身上盖上了棉被。
从3月23日小飞出事以后,小飞的医药费花了7万多元,很多人劝高女士放弃对儿子的治疗,但她总期盼着小飞能醒过来。
上周五,小飞的姐姐小丽劝妈妈,既然医生判断弟弟没有救治的可能,就要面对现实。
小丽目前在温州某医院做财务工作,她认为,可以将弟弟的器官捐献给别人,“这样,感觉他就一直活在我们身边。”
女儿的话,最终让父母含泪答应捐献儿子的器官。
上周末,有关专家为小飞做了器官捐献评估,发现小飞虽然大脑受损,但眼角膜、肝脏、肾脏等都符合器官捐献条件。
昨天,是小飞器官捐赠的日子。
手术前,一大家子都赶到了医院。他们见了孩子最后一面。
“手术很成功。他的左眼角膜、肝脏、肾脏将在第一时间被移植于需要的病人身上。”昨天晚上6点多,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工作人员麻华成接受了记者采访,他说,“当生命无法挽回之时,将有用的器官捐给需要的患者,既挽救了他人生命,也使生命以另一种方式延续下去。”
记者了解到,小飞是全省第177例器官捐赠者,温州市第12例。本报通讯员包小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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