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 浙江高校将可自主评聘教授副教授
来源: 浙江在线 2014年04月01日一直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今年起将由学校自主评聘。这是浙江教育厅最新作出的一项决定。
据介绍,纳入改革实行自主评聘的范围与对象,包括全省地方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院校、成人高等学校等,对象包括教师和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实验技术、图书资料等岗位工作的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对其他辅助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在空缺岗位内则由高校向有关评委会择优推荐评审,自主聘任。
根据浙江新出台的意见,高校可结合自身发展需要,自主制订分类评审标准,自主组建评审组织,自主颁发任期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意见要求,各高校要根据学校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科学编制未来3年及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计划。同时建立健全评聘机构,明确岗位评聘标准,规范评聘程序,并严格控制岗位数量及结构比例,建立以岗定薪、岗变薪变、注重贡献、优绩优酬的绩效分配制度。
此前,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高校教授评审、高校专业设置、高校科研项目评审等“含金量”大的职称,浙江已全部通过委托或下放等形式放权给基层教育局或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