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 温州建立党员干部澄清保护和容错免责机制

来源: 浙江在线   2014年04月04日

   浙江在线04月04日讯 温州日前出台《关于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试行)》,通过建立健全澄清保护机制和容错免责机制,全力支持和保护广大干部改革创新。

  温州在建立健全容错免责机制中提出,对于改革创新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除外),只要是不可抗力导致或者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免于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经确定予以免责的单位和个人,不仅将免于行政追责和效能问责,在未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也将免于扣分、在干部提拔任用党风廉政审议免予一票否决。“这个创新办法保护了真正干事创业的人。”温州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

  在澄清保护机制中,温州将从及时消除信访负面影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行案件审理助辩制度以及建立改革创新风险备案制度四个方面,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支持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我们要求对重大改革创新项目有较大突破和探索的工作,必须要建立完备的资料台账,经所在单位党委审核后建档。这些备案材料可作为免责的重要参考。”温州市监察局副局长王丽峰说。

  为防止少数人打着改革创新旗号搞劳命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温州将进一步严明改革创新纪律,坚决惩治借改革创新之名徇私舞弊、贪污受贿、假公济私以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而申请免于追责的条件,除了有利于改革创新、有利于发展大局的,也必须同时满足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符合温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经过民主决策程序并有书证以及没有为自己、他人或单位谋取私利四个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