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一金毛犬撞人致十级伤残 伤者向狗主人索赔13万

来源: 浙江在线   2014年04月14日

   浙江在线04月14日讯 俗话说“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市区发生一起“狗撞人”引发的新闻:市区60多岁的季阿婆去年9月在行走鹿城路时,一条正被遛着的狗突然向她冲来,季阿婆猝不及防,摔倒在地,导致骨折。事情虽然已经过去7个月了,但季阿婆至今卧床不起。她的家人,将狗主人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狗主人赔偿13万多元。

  近日,鹿城法院就受理了这起“狗撞人”的官司。

  起诉状——

  大妈被狗撞成十级伤残

  4月12日,记者看到了季阿婆提交到鹿城法院的起诉状:

  去年9月14日晚上9点左右,季阿婆步行经过市区鹿城路一加工店门口时,被告邓先生所饲养的狗从其店里冲出来将季阿婆撞伤。事故发生后,季阿婆被送往温医附二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左胫骨平台骨折、腰2骨折,住院治疗19天,花费住院医疗费4.68万余元。其间,邓先生和其家人支付季阿婆医疗费2.5万元。

  今年1月15日,经季阿婆申请,温州律政司法鉴定所作出鉴定,季阿婆系钝性外力作用致左胫骨平台骨折、腰2骨折,为10级伤残。

  季阿婆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邓先生赔偿她医疗费、住院伙食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13.16万余元(不含被告已支付2.5万元)。

  记者核实——

  原告季阿婆:“狗把我撞倒了”

  昨天,记者前往市区鹿城路,见到了卧床养伤的季阿婆。事故发生前,季阿婆在市区一家副食品批发部里做后勤工作,月收入3000来元。

  她向记者回忆了事发经过:“那天晚上,我在家吃过晚饭后,走路去住在市区翠微新村的儿子家坐坐。到了晚上9点左右,我原路返回家中。我走到那家加工店的时候,发现一条很大的狗没用绳子拴着,还往我身上冲。我吓坏了,脚往后退了几步后就摔倒在地了。”

  事发后,季阿婆的丈夫赶到现场,连忙送季阿婆前往医院医治。

  “第二天我们才知道那是一条金毛犬,说是有100来斤重。我老伴120多斤都被撞成骨折,要是瘦小的人,后果不堪设想。”季阿婆的丈夫陈阿公说。

  陈阿公告诉记者,季阿婆不但被狗撞成了骨折,身体也受到影响。“前阵子,因为长期吃药,药吃到气管里,导致肺炎,因此还住院了。”

  被告邓先生:“那不是我的狗”

  离开季阿婆家后,记者见到了被告邓先生。邓先生一开口,就向记者“喊冤”:“狗是店里工人带来的,带到店里才放了一天就出事了。”

  邓先生今年23岁,河南人。以前在市区一家鞋厂当设计师,为了多赚点钱,便在去年开了一家鞋子辅料加工店。

  他告诉记者,事发那天,工人将狗拴在加工店门口的一辆车上,晚上下班了,便将绳子放掉并在店门口遛狗。“当时老人恰好经过,看到狗很害怕,往后退了两步就摔倒了。狗根本没撞到她,那时候狗距离老人还有30米远。”

  邓先生说,事发后,工人就带着狗跑了,连工资也不要了,事后他打了好几个电话都不通。“老人就住我们店附近,看她住院了,因为不想惹事,我家人送了2.5万元给她当医药费。后来,老人的儿子来我家里闹,要我们继续给医药费,可我实在拿不出钱了啊!没想到我不给钱,他们就把我告上法庭了。”

  4月1日,邓先生接到鹿城法院通知,让他去取起诉状副本。他已向法院提出,对季阿婆的伤残进行重新鉴定。法院将择期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