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和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部,地处天山南麓、塔里木盆地北缘,阿克苏地区中部;314国道、库阿高速和南疆铁路横贯县境,距库车机场25千米,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十分便利。东与库车县隔渭干河相望,西以玉尔滚山为界与阿克苏市、温宿县相交,北依天山支脉却勒塔格山与拜城县毗邻,南与沙雅县英买力乡、二牧场接壤,地理坐标为东经80°55′~82°43′、北纬40°45′~41°45′。县境东西长136千米,南北宽91千米。县城东距乌鲁木齐市公路里程794千米(直线距离484千米)、距库车县公路里程43千米(直线距离32千米),西距阿克苏市公路里程216千米(直线距离194千米),南距沙雅县公路里程43千米(直线距离34千米),北距拜城县公路里程146千米(直线距离64千米),总人口16万人,11个民族。
今之新和县境,属古龟兹国。自西汉神爵二年(前60)、西域都护府成立后,新和就成为中国不可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东汉永平十七年(74),东汉政府重设西域都护府于龟兹它乾城(今新和县境西南部),任命陈睦为都护。永元三年(91)后,班超、任尚、段棺等先后任都护,均居龟兹它乾城。其时,新和为西域之政治、经济和军事中心。至今县境内尚残存的10余座古城和1928年出土的李崇铜印,是这段历史的有力物证。唐代,新和属龟兹都督府。宋代属西辽,元、明时期,封属于察合台汗国。明清之交属叶尔羌汗国。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军先后铲除准噶尔和波罗尼都等地方割据势力之后,在库车设办事大臣1员,其辖地包括今库、沙、新地域。清光绪十年(1884),新疆建省后,新和属阿克苏道库车直隶抚民厅西乡辖地。
民国2年(1913),属阿克苏道库车县西乡辖地。民国11年(1922),新设托克苏县佐。民国19年(1930),设立托克苏县,建县衙于托克苏巴扎清廉街(今新和镇解放路)。民国30年(1941),更名为新和县,意取新疆和平。
新和县丰富的水、土、光、热资源,为传统的农业灌溉生产提供了充分的条件,因渭干河流经全县,水源充足而得名托克苏县,维吾尔语,意为“丰水”、“水足”。为了避免托克逊县相混,1941年更名为新和县,汉语,取新疆永久和平之意。
新和县境,汉属龟兹国地。唐属龟兹都护府,宋属西辽,元、明属别失八里。清属阿克苏办事大臣,后属阿克苏道库车直隶抚民厅西乡所辖。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属阿克苏道库车州西乡。民国二年(1913年)属阿克苏道库车县西乡,民国11年(1922年)从库车县西乡析出托克苏等十二庄设托克苏县佐。民国19年(1930年)置托克苏县,民国30年(1941年)更名为新和县。1949年后,隶属阿克苏专区、阿克苏地区。
1944年设中山镇和中正镇,1956年成立城关镇,1964年设新和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