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民企员工自创“幸福指标” 有22条“幸福细则”

来源: 浙江在线   2014年05月01日

   浙江在线05月01日讯 “你幸福吗?”央视街头采访你还记得吧,看了各种神回复后,如果再问你这问题,或许你会一笑了之。

  但在温州金州集团有一个人,每天很较真地问员工幸福不幸福,不但要问,还要管。

  她就是金州集团幸福工委的主任邱素萍,2011年底,在她的提议下,员工自创了一套反映群体普遍诉求的“幸福指标”,成立了“金州工业园新居民幸福家园工作委员会”。

  上学难问题,生活上又有哪些困难……8000多位员工的幸福生活成了她心中最大的牵挂。

  “幸福工委的宗旨就是要把幸福带给每一名员工。”邱素萍说,幸福不幸福,员工说了算。

孩子们叫她邱妈妈。

  收集8000名员工意见,绘成22条“幸福细则”

  金州集团,9成员工来自外地,很多人朝九晚五的工作一结束,就没事干了。

  约几个朋友打打牌消遣下也挺好,但很快衍生成了赌博。

  这点,邱素萍也发现了。“现在年轻人,除了赚钱外,对精神生活等方面的要求也提高了。”

  能否创建一个“职工俱乐部”?在邱素萍的努力下,集团硬是挤出了2000平方米的活动场地。

  2009年,“职工俱乐部”创立。投资金额200多万元,健身房、图书馆、电影剧场一应俱全,硬件设施在温州全市数一数二,并且免费提供给员工使用。如今,每天下班后,来这里活动,成了员工的一个习惯。

  员工刘运超说:“之前没事做就容易养成打牌、赌博陋习。现在有了这个俱乐部,业余生活就丰富了,下班后来打打排球、走走象棋、看看书,爸爸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学坏了。”

  为了让员工下班后有事做,邱素萍还积极争取集团领导的支持,为职工建立了活动室、阅览室、健身房,定期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

  此外,他还向员工收集到提高职工生活品质等九大类约3500条意见,根据这些意见最终确定22条“幸福细则”。幸福工委还专门制定了幸福指数的考核体系。

  女职工有专门的权益保障合同,姐妹们都赞贴心

  在外打工,女性的生存状况相比男性要更加艰难。作为女人,邱素萍特别注重维护和保障她们的合法权益。

  在金州集团,就有一份特别的合同。2007年,集团推出了一份全面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合同——《温州金州集团有限公司女职工专项合同书》。《合同》就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保护做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内容涉及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和更年期等“五期”的权益保护。

  如怀孕女职工做产前检查,计算在工作时间内;产假期间工资照发等等。“这些权益的保障,让我感觉我们集团对女同胞真的很贴心。”女职员小郑笑道,平常姐妹们都比较关注“五期”的相关待遇,哪家公司做得好,就更容易留住人。

  邱素萍说,《合同》在不断完善中,另外,公司在每年签订的《集体合同》条款中,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健康体检和带薪年休、带薪旅游等也都做出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