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布断面水质考核情况 一成多县(市、区)不合格

来源: 浙江在线   2014年05月10日

   浙江在线05月10日讯 昨天,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我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2014年1-3月水质变化情况日前公布。全省145个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中,83个断面满足功能要求,达标率57.2%。而在11个设区市的交接断面水质初步评价结果中,杭州成为唯一一个不合格城市。

  67个参与考核的行政区域中,7地水质不合格

  初步评价结果显示,今年1-3月,全省145个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中,有83个断面满足功能要求,达标率为57.2%。其中,Ⅰ~Ⅲ类断面为86个,Ⅳ类断面为11个,Ⅴ类断面为10个,劣Ⅴ类断面为38个。总体水质较去年同期基本保持稳定。

  其中,在全省11个设区市中,宁波市、温州市、湖州市、绍兴市、金华市、衢州市、舟山市、台州市、丽水市的交接断面水质初步评价结果为良好,嘉兴市为合格,而杭州市则成为唯一不合格的城市,不合格指标为氨氮。

  在67个参与评价的设区市市区、县(市)中,宁海县、温州市区、平湖市、浦江县、东阳市、遂昌县、龙泉市为优秀,占10.4%;

  桐庐县、淳安县、临安市、宁波市区、象山县、奉化市、洞头县、永嘉县、平阳县、苍南县、文成县、泰顺县、瑞安市、嘉善县、海盐县、海宁市、桐乡市、湖州市区、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绍兴市区、新昌县、诸暨市、嵊州市、武义县、磐安县、兰溪市、常山县、开化县、龙游县、舟山市区、岱山县、嵊泗县、玉环县、三门县、天台县、仙居县、温岭市、临海市、丽水市区、青田县、缙云县、松阳县、云和县、庆元县、景宁县为良好,占70.2%;

  富阳市、慈溪市、嘉兴市区、义乌市、衢州市区、台州市区为合格,占9.0%;杭州市区、建德市、余姚市、乐清市、金华市区、永康市、江山市为不合格,占10.4%,不合格指标均为总磷或氨氮。

  年度考核若还不合格,将面临最高500万元罚款

  为什么不合格的设区市市区、县(市)有7个,但只有杭州成为11个设区市中,唯一水质不合格城市?

  “因为对设区市的考核是基于整个大市的交接断面水质,所以虽然有些设区市市区、县(市)的评价结果为不合格,但如果该设区市其他地区水质情况较好的话,会中和评价结果。”省环保厅污防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在2013年度我省各行政区域交接断面水质考核中,台州市区成为唯一不合格地区遭罚款400万元并实施环保限批。2012年度,嘉兴市也曾因市区交接断面水质考核不合格,被罚款100万元,并采取限批措施。

  该工作人员表示,此次水质评价标准采用去年11月公布的新标准,由单纯的采用各出入境断面污染物浓度的加权平均值,改为加权平均值与算术平均值(CB)的二次平均值(C),所以此次对水质评价结果和此前的水质评价结果没有可比性。

  但是,对于水质不合格的地区的处罚制度还是与以往一致。“年度水质考核结果,将按优秀15分、良好12分、合格9分、不合格0分,计入设区市的生态省考核成绩。”该工作人员说,此外,年度水质考核不合格的地区还将面临环保限批以及最高500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