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地沟油”大案 嫌疑人翻供背后的关键词
2014年05月20日 10:08:25
这是全国首例特大“地沟油”制售案。
2011年7月4日,浙江、山东警方捣毁了以济南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者柳立国为首,集掏捞、粗炼、倒卖、深加工、批发、零售于一体的“地沟油”生产销售产业链。
几名主要嫌疑人在公安侦查阶段承认了犯罪事实,但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纷纷翻供——声称“地沟油”只是作为饲料用油销售,否认明知他人将“地沟油”作为食用油依然进行销售。
承办检察官陈永明带领专案组反复审查证据、提审讯问,终于发现细微的线索——介绍者程某交代:“买家通过我向柳立国订购的油有特别要求,就是酸价要低,不能有辣味,颜色不能太深。”
酸价——一个新词跃入专案组视野。
之后柳立国的多名员工向专案组证实:公司有专门的化验员负责测酸价。陈永明向专家请教,发现只有食用油才会对酸价有要求,饲料用油根本没有要求。
佐证其它证据,柳立国为首的犯罪团伙生产“地沟油”并作为食用油销售的犯罪行为确定无疑。
陈永明: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2007年,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一次,2008年,获宁波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称号。今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其“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这是检察机关个人最高荣誉。他所办理的中纪委督办的原杭州市副市长许迈永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件,是新中国建立以来提起公诉的涉案金额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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