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28日讯 (钱江晚报 记者 刘焜)“扑通!”马路上,一名老人突然倒地,你说怎么办?自从2006年的南京“彭宇案”后,扶老人这个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成了争议话题:老人倒地了,该不该扶?有人在路上突然发病,好不好伸援手?
现在,杭州想要给这事一个说法。
昨天,记者从杭州市人大获悉,6月上旬,杭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拟举行《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的立法听证会,立法听证会的一大听证要点就是:具备急救专业技能的公民对急、危、重症病员实施紧急现场救护是否应当免责?
有技能的公民现场急救
不仅免责还可获奖励
《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的全文,在杭州市人大网(www.hzrd.gov.cn)首页右侧就能找到。条例里头鼓励公民进行紧急现场救护的条文,是这样描述的:公民发现急、危、重症病员时可以拨打“120”电话呼救。鼓励具备急救专业技能的公民对急、危、重症病员实施紧急现场救护,其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不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其奖励表彰。
杭州为什么要鼓励有急救专业技能的公民实施紧急现场救护?什么样的情况属于对急、危、重症病员实施紧急现场救护?这些问题,大家可以到听证会现场来讨论一下。
社会车辆不让救护车
要重罚
还有一个话题,人大法制委员会也想邀请大家来听证会现场说一说:如何解决社会车辆不避让执行任务的救护车问题?
道路越来越拥堵,我们常看到救护车被堵在路上无法动弹的情况。尽管拥堵是现实,但不可否认,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之一是部分社会车辆没主动避让。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不避让救护车等特殊车辆,交警是可以处罚的——对超越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的,将罚款150元,记3分。不避让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的,将罚款200元,记3分。
但因为违法行为发生在瞬间,取证、查处不容易。在国外,除了民众自觉,也有“铁律”来保证,如新加坡的很多救护车都装有摄像头,如果拍摄到哪辆车不给急救车让路,这辆车就将受到重罚。
杭州拟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因让行执行任务的救护车而导致的违反交规的行为免予处罚,对不按照规定为执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让行的车辆、行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进行处理。
即日起,大家就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报名参加听证会。报名作为听证陈述人的,要留下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以及发言的主要观点,并准备书面发言材料;报名参加旁听的,请告知姓名、联系方式。电话:85812937、传真:8510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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