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1日讯 (钱江晚报记者 孙晶晶)4月份才刚刚清淤完成通过验收的天目山路9号箱涵,仅仅过了一个多月,淤泥又积了1米多深。城管部门经过调查发现,原因是紫之隧道第五标段项目排放的施工废水未达到排放标准造成的。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箱涵重新清淤了吗?钱江晚报记者昨日获悉,城管部门已经对工地作出了处罚,工地也邀请专业的清淤队伍,完成了相关的淤泥清理工作。为了加大对施工水的处理能力,工地已新建了一个四级循环沉淀池,每天可处理施工水2000立方米。
紫之隧道第五标段项目负责人李会彪表示,其实工地之前已经申领了施工排水许可证,也对施工水排放设置了沉淀池,这次施工水排放没有达到标准有客观原因。
李会彪告诉记者,工地出现施工水排放未达标的情况,主要是因为进入6月份以来,东、西线隧道内涌水量突然加大,平均每天有2000立方米左右。而之前工地设置的沉淀池容量远远满足不了处理需求。
“为了确保隧道安全,防止隧道出现垮塌风险,我们当时启动了应急预案,对隧道内积水采取了应急排放。但应急排放的水量较大造成沉淀效果不好。”
李会彪说,事情发生后,他们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已经在6月底邀请专业的清淤队伍完成了从工地门口至天目山路上游段管道、明暗渠内的淤泥清理工作。
此外,施工方现在已经新建了一个四级循环沉淀池,每天处理2000立方米的施工水。“目前经过处理的水已经完全达到排放标准。而且这些水有60%经过循环再利用后,用于工地的车辆冲洗、洒水喷淋以及隧道内打钻用水。”
昨天,杭州市城管委直属大队表示,他们已经决定对该工地作出处罚。这两天就会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
李会彪表示,虽然这次违规排水有客观原因,不过他们还是愿意接受处罚。今后,他们将加强管理,对隧道排放的涌水加大沉淀力度,保证水质合格排放,为杭州市“五水共治”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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