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党委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细化纪委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进一步规范援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由省援疆指挥部纪委牵头,在深入调研、理性思考,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援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针对当前援疆工程项目招标中出现的问题,立足于规范招标行为、促进招标公正、公平、高效,提出了七项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措施。一是坚持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成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推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对涉及招标工作的重要问题集体研究决定。二是正确适用法规制度。不允许“选择性适法”,对招标有关重要事项和标准进行变通调整的,需报相关招投标主管部门批准同意。三是切实加强对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教育和监管。经常性地开展教育提醒,强化岗位之间的制衡,防止招标活动由个别人“一手清”、“一竿子插到底”。四是建立健全纪检机构有效实施监督的机制。各市指挥部纪检机构应聚焦主业、认真履职,采取现场监督、信访监督、专项监督、审查备案等多种方式,围绕招标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违规违纪情况对五大关键环节实施有效监督。五是建立健全内部议价审核机制。对根据法律法规不需要实施招标和政府采购的工程、服务、货物的采购,各市指挥部可结合实际制定自主招标管理办法,成立“内部议价小组”,引入适度竞争机制。六是充分发挥评标小组中业主代表的作用。七是进一步严明纪律,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意见”对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规范援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提升招标的安全性和公信度,实现“廉洁援疆”,驱动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将发挥积极作用。
来源:
浙江援疆网
作者:
省援疆指挥部纪委
编辑:
沈继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