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上午,杭州市长张鸿铭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市政府部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杭州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清单、《杭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草案)》、《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草案)》、《杭州市限制活禽交易管理办法》。徐立毅、张建庭、戚哮虎、谢双成、陈红英、项永丹、张耕、高乙梁等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相关要求,符合“杭改十条”改革精神,符合杭州自身发展需要,有利于明确权力边界和提高政府治理能力,有利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有利于有效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杭州市自开展该项工作以来,坚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工协作、积极加强与纳入职权事项清理部门沟通衔接、注重多渠道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突出多维度分专题开展职权事项清理,已基本形成市级部门权力清单,取得阶段性成果。要进一步做到广集民意、开门清权,彰显政府自我革命的魄力与担当,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力争做到减无可减、放无可放、应统则统,做好审批权限的下放和承接,抓好清权、确权、配权、晒权、制权等五个环节,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切实规范政府权力运行方式,推进高效优质便民服务。
会议强调,做好杭州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清单有关工作,制订“负面清单”制度,是杭州市今年改革工作的重点,要坚持大局意识、改革意识,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提高行政审批办事效率,提升企业积极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
据悉,此次权力清单公布涉及45个部门,拟保留权力事项3215项,占22.2%;下放权力事项1012项,占7%,两项合计共4227项,占职权事项总数的29.2%,清减率达70.8%。其中,对部门上报的1399项审批类职权事项,拟保留275项,占审批类职权事项的19.7%;拟下放80项,占审批类职权事项的5.7%,两项合计为355项,占审批类职权总数的25.4%,清减率为74.6%。
会议还就《杭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草案)》、《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草案)》、《杭州市限制活禽交易管理办法》等议题提出具体修改意见,要求广泛采纳各方意见建议,把相关法规修改完善好,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着力建设“美丽杭州”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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