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新媒体还是传统媒体,都根基于相同的土壤,离不开同样的条件,这就是技术、平台和商业模式,就是作品、内容和版权资源。”22日,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在中国新兴媒体产业融合发展大会上说,版权具有创作、文化和财产属性,是新媒体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资源。
在信息快速传播时代,随着各种信息传播技术和工具的更新换代,新媒体已成为向人们展示各种资讯的重要途径。一时间,关于新媒体和传统媒体之间如何博弈的话题屡屡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其中争论的一大焦点就是各类信息的版权归属。
于慈珂认为,新媒体拥有强大的技术、平台和商业模式,传统媒体拥有雄厚的作品、内容和版权资源。双方都有比较优势,也有比较劣势,新媒体和传统媒体不是绝然对立、互不搭界的两个阵营,“版权成为新媒体和传统媒体联姻发展的红娘,成为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合作双赢的桥梁。”
“应当认识和重视版权,从本质规律上对版权端正观念、提高认识,看重版权价值和作用。版权具有创作、文化和财产属性,是新媒体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资源。在知识经济时代,无视或轻视版权,新媒体就会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于慈珂说。
近年来,国家版权局一直通过强化日常监管和“剑网”等集中行动,一方面规范网络版权行为,加强数字版权保护和作品网络转载;另一方面坚决打击网络侵权盗版活动,查处大案要案,依法整治网络空间,建立良好网络版权环境。
于慈珂说:“新媒体优势强、发展快,但屡屡被诟病是因为版权,常常被查处也是因为版权。无论运用多么先进的科学技术,采用多么优良的商业模式,使用和传播作品,都必须遵循‘先许可后使用’的法定原则。”
于慈珂认为,版权不仅是新媒体赖以生存的基础,同时也是其发展的重要资源。在重视版权和保护版权的基础上,把版权当作资源,充分运用好,全链条、全环节、全方位,可尽量挖掘其价值、发挥其作用。“版权还是一种资产,新媒体在这方面有优势,管理好版权资产就会效益倍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