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26日,浙江丽水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会议接受宋永平辞去丽水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接受陈豪辞去丽水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宋永平,男,1954年6月出生,浙江苍南人,1969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曾任中共丽水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处级、主持工作),2006年1月起任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