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浙江省对口支援新疆阿克苏地区项目补助类资金管理,规范补助资金申拨审核流程,明晰各相关方职责,强化分工协作,同心共建,实现资金高效运行和安全使用,近日,浙江省援疆指挥部会同阿克苏地区财政局,在原有关暂行办法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援疆工作实际,重新制定并印发了《浙江省对口支援新疆阿克苏地区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阿地财建【2014】229号)。该办法对阿克苏地区本级援疆项目补助类资金的申报、审核、使用、管理、监督和检查等内容作出了新的明确规定,主要体现在:一是更加强调浙江省援疆指挥部与阿克苏地区财政局分工协作,在资金审核拨付监管上配合更加密切;二是更加明晰了浙江省援疆指挥部与地区财政局各自的职责;三是项目执行终了,对结余的援疆项目补助资金使用,在审核程序和时间上进行了明确规范;四是建立了援疆项目补助资金拨付台账制度,要求地区财政局经办人于每个月初将上个月拨付台账报送浙江省援疆指挥部备案;五是在地区财政局联合浙江省援疆指挥部对援助项目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建立资金绩效跟踪长效机制,要求每年度抽取部分或全部补助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切实提高援疆项目补助资金使用效益。
来源:
浙江援疆网
作者:
规划建设与资金管理组
编辑:
谢佳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