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7·5”公交纵火案宣判 包来旭一审获死刑
2月12日下午3点,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去年发生在杭州的“7·5”公交纵火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包来旭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5年1月28日,包来旭涉嫌放火罪一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包来旭承认了放火的犯罪事实,并称日后将捐献器官以求公众谅解。
庭审中公诉人指出,这次事件中受伤的33人花去的医疗费用高达1300万余元,而对包来旭的治疗费用也达到了170万余元。
近20场手术、花费170多万 医生:救活包来旭是个奇迹
经过检查,包来旭全身95%烧伤,属于特大面积烧伤,“这种状况下,能够把他救回来,可以说是一次奇迹。”陈国贤说。
陈国贤介绍,烧伤病人的救治分为三个阶段:休克期、感染期、创面修复期。伤后三天,经过救治的包来旭度过了休克期,医院马上为他组织了第一次大手术。
之后,包来旭的上肢和胸部也都分别接受了3次大手术切痂,以及10余次其他手术,度过了三个多月危险期。目前,包来旭生命体征平稳,意识清晰、沟通能力良好,达到了出院标准。
疾病缠身包来旭狠心点火 庭上称愿捐器官求轻判
今天上午,包来旭涉嫌放火罪经杭州市检察院起诉,案件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包来旭说,自己身患重病肺结核无法根治,要治疗就必须停下工作,但停下工作也就无法生活,这中间的矛盾让他痛苦不堪,在这种心理折磨下,他想出了一个极端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最后,包来旭上了杭州7路公交车,从座位底下的包中拿出装有天那水的塑料桶,把它倒在了车厢内的地板上,随后用打火机点燃。
在最后陈述阶段,包来旭没有给自己辩护。另外,包来旭已经表示未来将捐献器官,以力求获得公众的谅解。
包来旭躺病床受审 思路清晰当庭认罪
上午九点整,杭州“7·5”公交车纵火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号法庭正式开庭审理。
审判长宣布庭审开始后,被告人包来旭躺在一张病床上,被六名法警推入法庭被告席。包来旭半躺在病床上,光头、脸上有明显被烧伤的痕迹,但脸色不错。
随后和公诉人及审判长的对话中,包来旭思路清晰,声音虽然低沉但吐字清楚。
公诉人首先宣读了起诉书,包来旭对指控的放火罪并没有异议。
包来旭被警车送入法院 市民排队入场旁听
今天上午九点,杭州“7·5”公交车纵火案将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号法庭开庭审理。
早上7点50分许,被告人包来旭乘坐警车进入法院,稍后将被带上法庭。
记者也看到,今天的庭审现场来了很多媒体记者、公交公司代表、普通市民参与旁听。
包来旭首度开口:纵火是一时冲动 愿承担相应后果
就在一周之前,金亮新和包来旭进行了开庭前的最后一次会见,就一些庭审细节进行了沟通和确认。
“包来旭的精神状态不错,他的手和脚缠着绷带,但脸上并没有绷带,可以清晰地看到比较严重的烧伤痕迹。”
金亮新称,自己已向包来旭解释了放火罪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和责任,“他听了后表情挺平静的,并说自己很后悔,当时是一时冲动,愿意为所做的一切承担相应的后果,并希望能获得公众谅解。”
1.28庭审安排:包来旭躺着受审 医生现场陪同
浙江在线记者随后也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该案于1月28日在法院的1号大法庭正式开庭。
按照目前的状态,包来旭已经被截肢,身体也没有完全恢复过来,届时会以什么样的方式进入庭审现场?
杭州中院相关负责人告诉本网记者,经过法院和医院沟通协调后,届时包来旭将会躺在一个可升降的病床上,他会躺着接受庭审。
另外,法院的庭审现场还会有几位医院的医生参与旁听,万一庭审过程中包来旭有病情的变化,医护人员会马上对其进行治疗,这一点法院和医院已经做好了相应的预案。
伤情首度公布:“7·5”公交纵火案案犯包来旭已被截肢
去年的杭州“7·5”公交纵火案发生后,包来旭和其他几名伤势较重的乘客被送往了浙江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以下称浙医二院)烧伤科进行抢救。
据当时的媒体报道,包来旭是所有受伤乘客中伤势最重的一位,当时全身烧伤面积达到了95%以上。
但浙医二院烧伤科的医生凭借精湛的医术,让“7·5”公交纵火案中的受伤乘客一个个都恢复了过来,这次事件没有造成人员死亡;其中被告人包来旭的伤情也一天天好转。
浙江在线记者联系上了“7·5”公交纵火案被告人包来旭的法律援助律师,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金亮新,向他询问了包来旭的相关情况。
据金亮新回忆,包来旭经过医院治疗后,目前的情况是双腿脚踝以下部分已被截肢,脸上的皮肤也烧伤了,烧伤程度是非常严重的,但目前其精神状态不错,思路清晰,沟通也没有问题。
金亮新称,包来旭已从重症监护室转到了普通病房,但这个病房警方采取了强制措施,对其监视居住。
杭州7·5公交纵火案嫌犯包来旭被提起公诉 目前监视居住
浙江在线记者从杭州市检察院了解到,发生在去年7月5日震惊全国的杭州“7·5”公交纵火案有了最新进展。杭州检方对该纵火案犯罪嫌疑人包来旭以放火罪提起公诉。
杭州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包来旭为发泄对社会的不满,在城市繁华地段、人员众多的公交车上放火,致二十人重伤、五人轻伤、五人轻微伤,并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
包来旭现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
杭州7·5公交纵火事件回顾
2014年7月5日下午5点03分,浙江杭州一辆载有80余名乘客车牌号码为浙A·3A853的7路公交车途径东坡路与庆春路交叉口时车内起火燃烧。事故造成30多人受伤,其中危重病人15例,没有死亡病例。
据事发监控显示,2014年7日5日16时09分52秒,一名穿浅色汗衫、深色短脚裤,平拖鞋的男性嫌疑人随身携带一个深色双肩包从7路公交车灵隐总站上车,在后门照顾专座落坐,将包藏匿于座位下。17时03分06秒,嫌疑人起身,从包中取出并倾倒可燃物,随即用打火机点燃煤油,车厢内迅即着火。
7月6日,杭州公安初步锁定放火的嫌疑人是公交车内被烧成重伤的一名男子。公安人员提取现场被烧车辆地板上的燃烧残留物和白色塑料桶中残留的可疑可燃液体,进行了化学物质成份检测,发现可疑可燃液体中含有醋酸丁酯、二甲苯、三甲苯、环已酮等“香蕉水”成份。
7月7日,警方查明放火嫌疑人真实身份。犯罪嫌疑人包来旭,男,1980年3月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甘肃省漳县石川乡人。7月5日早上,包来旭从义乌来杭州,当天16时09分从7路公交车灵隐站上车,17时03分7路公交车行至东坡路与庆春路交叉口时,包来旭点燃随身携带的类似“香蕉水”的可燃液体,致车厢内迅速起火燃烧,造成29名乘客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