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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OL/1.22.95

  [主持人]:收音机前的各位听众朋友,大家上午好,今天是3月份的最后一天,从明天开始就是全国税务系统为期一个月的税收宣传月,所以我们在今天这样日子当中,开设了特别的“听众在线”。从92年开始,税务系统每年定于4月份集中开展税收宣传,所以在税收宣传月的前夕,今天非常高兴的邀请到了省国税局乐国定副局长、省地税局徐敏俊总会计师两位领导,就大家关心的税务问题做一个访谈,并且我们也开通热线,来接受大家的热线咨询,我们的热线电话已经为大家开通,0571-88110110。在节目过程当中,大家随时可以通过这两路热线和我们的节目嘉宾进行交流,也可以咨询您感兴趣的一些问题。同时大家可以搜索我们的微信公众号,浙江之声,在微信上给我们留下语音或者文字和两位领导进行交流。此外,新蓝网也在同步进行视频直播,大家也可以通过新蓝网收看到节目视频,和省国税和省地税的两个部门税务网站也在同步链接这样的视频节目,非常欢迎朋友们在今天节目当中,和节目嘉宾来做一个交流和沟通。除了两位局长之外,还有两位处长也来到直播室,到时候能够回答大家的一些提问,欢迎两位嘉宾的到来。首先请两位局长问候一下全省的听众。

  [乐国定副局长]:广大听众,上午好,今天上午有幸来到浙江之声和广大听众来交流,我们有关税收方面的问题。税收实际上是连着千家万户,事关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所以今天我们国地税两家,这也是我们第一次这样的形式。

  [主持人]:对“厅长在线”是一个挑战。

  [乐国定副局长]:我们和地税的徐总一起,就大家所关心的有关税收问题,一起来进行交流和讨论,我们也非常高兴能够和大家一起进行交流。正像刚才主持人说的一样,明天就是我们国家税务总局安排多年的“宣传月”活动开始,应该说是对我们国税也好,纳税人也好,是非常重要的。上午因为时间有限,还是抓紧时间大家交流税收方面的问题。

  [主持人]:好的,地税的徐敏俊总会计师和听众打个招呼。

  [徐敏俊总会计师]:听众朋友们早上好,很高兴来到浙江之声和各位听众朋友们交流有关税收方面的问题!

  [主持人]:好的,欢迎各位在今天节目当中收听“厅长在线”节目。最近税务部门有很多大动作,大家也非常的关注,比如说营改增、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国税地税合作等等一系列大动作,都跟我们普通老百姓息息相关。乐局长先来介绍一下相关方面的情况。

  [乐国定副局长]:好的,今年3月5号,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代会上宣布今年5月1号开始,全面推开增值税营改增试点。短短一个多月时间准备工作,这项改革应该是营改增改革最后一场战役。营改增工作是从2012年开始,到今年全部到位,以后营业税都改成了增值税。这个改革从我的理解上来讲,应该说这次改革有显著的三个特点。一个,它的涉及面非常广。这次按照全国统计牵涉到1千万户纳税人,原来交营业税,涉及到1千多万纳税人。我们省里将近100多万户,所以涉及面非常广。第二,这次改革减税大。我们测算,因为2012年以来我们省里已经减了400多亿税收。今年测算,估计150亿-200亿左右,包括宁波,将近到200亿的幅度,所以这个幅度是非常大的。第三,应该说是时间紧,任务重。我刚才说了,从3月5号宣布全面推开到5月1号实施,一个在时间里,相当于国税局,一个国税大家庭的客人要增加80多万,将近100多万的人到国税大家庭来。

  [主持人]:对您的接待能力是一个考验。

  [乐国定副局长]:对,是一个很大的考验,所以在这方面要非常感谢地税对国税的支持。因为我们国地税尽管原来是两个单位,但实际上都是税务部门,我们平时的合作也都是非常好的。我们最近同地税一直商量,他们给我们支持,我们在地税的大厅设一些能办综合税的窗口。所以说广大纳税人在这个过程当中,在短时间以内,我们要对这么多人,一百多万人进行培训,要对系统内1万多税务干部进行培训,应该说这几天我们系统中从上到下,包括地税,国税和地税都是全力以赴在做这项工作。

  [主持人]:好的,刚才说可能要减税150亿-200亿元,对浙江的企业来说,确实也是一个很大的政策红包。现在推进结构性供给侧改革话题非常热,我们怎么从税收角度理解供给侧的改革,如何推进供给侧改革,请徐总简单介绍一下。

  [徐敏俊总会计师]:供给侧结构改革最大的举措就是营改增,刚才乐局说了,营改增之后浙江将减税150亿-200亿。乐局长已经解释的很清楚,作为营改增以后,地税部门将积极配合国税部门,把这项重要的工作,事关纳税人的大事做好。包括乐局长刚才讲的,在地税的版税服务厅设国税的窗口,包括国税需要数据的移交,我们都将积极配合国税部门把这件事情做好。除了营改增之外,结构性的改革主要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我们要落实好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小微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从这几年来看,国务院出台的政策力度非常大,包括小微企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小微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小微企业政务性基金的减免政策等等,这些政策要不折不扣的落实好。第二个方面,我们还要大力支持企业创新,企业创新方面主要有两项政策,一个就是《高新技术企业减免所得税》的政策,另外一个就是研发费扣除政策,这两项政策要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好。第三个方面,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主要的方面就是简化办税流程,减少资料保送,减少审批事项,进一步提速增效,为纳税人办理税务提供更好的服务。第四个方面,有奖有限促进“扶优汰劣”。按照供给侧结构改革的要求,对一些鼓励发展的行业和企业要不折不扣的落实好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一些高污染、高能耗,以及一些“僵尸企业”,我们原则上不再给予税收上的减免,加快促进去库存和去产能。

  [主持人]:这也是政策上的引导。

  [主持人]:好的,听了两位的介绍,我们听众对税务部门的重大举措也有了一定的了解,节目播出之前我们也派出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了一些民众,询问他们最关心的税收问题,那么我们现在来听听普通老百姓怎么说。

  [主持人]:播放海采录音。

  [主持人]:刚才海采的录音,大家也提了很多问题,不知道两位领导有没有注意到,我们的记者问,说地税、国税分别管什么,征什么,都说不太清楚。乐局长先来说,国税征什么。

  [乐国定副局长]:刚才一个朋友说国地税比较难分,实际上大家从目前分工来看,国税局主要征收的是增值税,再一个是消费税,第三个是车辆购置税,还有企业所得税,还有办理出口退税。所谓增值税的话,简单一点理解就是增值额进行征税,这个我前面也讲了,为什么要营改增的一个问题。因为增值税是按照增值额进行征税,所以它同营业税比一个最大的优点,可以避免重复征税,因为营业税道道征税,税收负担比较重。增值税,过一个环节,你没有增值就不要交税,增值的进行交税,这个税种更像中性的税种发展,符合税制改革的发展趋势。再一个,消费税。消费税是指对特种产品增值税,主要是国家现在规定的烟、酒,国家限制的产品和高档消费品,指定的某些产品。车辆购置税,营改增改革之后,可能这一块税要转到地税进行征收,因为我们两家有增有减,全部到国税之后,可能有些税种从管理上更适合地税来进行征收。

  [主持人]:徐总,地税征什么呢?

  [徐敏俊总会计师]:营改增之后,我们原来征营业税,营改增之后营业税划给国税局征收了,这样的话现在地税局还征的税有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烟叶税,总体上来讲,地税部门负责征管的税种比较多,税源比较分散。我这里有一组数据,地税部门征管登记户441万户(企业157万户;个体工商户284万户);个人所得税管理人数1600万;社会保险费缴费人数1619万,有近4000万的服务对象。总的来讲,地税税源分散,管理的纳税人比较多。和国税比,国税局一个单的税种税额比较大,地税局税种比较多,每个税额比较小。

  [主持人]:国税相对和企业打交道比较多一点,地税和企业打交道的少一点?

  [徐敏俊总会计师]:地税和企业打交道的也比较多一点,绝大部分还是对企业征收的。

  [乐国定副局长]:地税有很多附加税,国税征了增值税之后,地税还会征。

  [主持人]:刚才在海采当中还说,国税地税不太分得清楚。两位局长一说,我们觉得国税局地税局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在一系列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之后,我们的合作会更加密切。

  [乐国定副局长]:对,1994年前,国地税本身就是一家税务局。我们省里97年分为两家,国税和地税,大家都姓“税”,一直以来国地税的合作是非常密切的。我前面也讲到在这次营改增过程当中,地税局为我们提供了很大的帮助,使我们营改增工作从目前来讲,能够按照预期的进度来进行完成。这几年我们国地税的合作方面还是在不断深化和完善,最近中央,中央专门来研究国地税深化改革的问题,这个应该是在中国历史上没有的。一般都是国务院来研究一下税收上面的问题,所以应该说从关注程度上来讲,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地税的征管改革也是非常重视的。现在我们合作内容也非常广泛,全国第一家国税、地税、财政12366服务平台,这是面向全省纳税人提供的统一服务平台,能够咨询税收政策。

  [主持人]:只要税收就12366,别分国税、地税。

  [乐国定副局长]:我们互相的在办税大厅里,既有国税也有地税业务。从业务上也好,从管理上也好,现在两家一起对纳税人需要检查的,我们两家一起进行执法等等,这些也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

  [主持人]:今天两位局长同时上线其实也是一种合作,很好的一种合作形式。接下来的时间,我们开通热线,同时也非常欢迎大家通过浙江之声的微信平台和两位国税和地税的领导进行交流。在我们前期进行采访和准备这套节目的时候,我们做了很多的采访。作为普通的老百姓来讲,有一个问题提问率非常之高,就是说二手房交易的税费问题,营改增之后,大家很担心二手房交易税费会不会增加。刚才有一位记者还说,房产中介不断给他打电话,还不卖,营改增之后税收要增加了。我们看看,乐局长简单的介绍一下。

  [乐国定副局长]:确实这个问题网上也好,媒体也好,都特别关注,特别现在有些买卖二手房的这些业主,这个问题应该说财政部长楼部长,包括国家税务总局王局长,在人代会的新闻答记者问上,包括在不同的场合都已经讲过,这次改革,因为营改增涉及到四个行业,一个是房地产;一个是建筑业;再一个是生活服务业;还有金融业,四个行业。这四个行业确实是非常复杂,对二手房交易这一块,这四个行业顶层设计过程当中,已经明确最后一次改革,税收只降不升,这是一个前提条件。就是指这四个行业,每一个行业只会降,不会升。从二手房交易,最近总局政策了解情况来看,原来二手房的一些优惠政策,政策平移,不会改变。比如说原来购置两年以上的不动产,对外进行销售之后,这是原来规定营业税免税。营业税免税,到了增值税继续免税,这个是不会改变的。两年以内,原来规定交营业税,现在变增值税,从计算上来讲,从我们计算来讲可能还会减一点,减的幅度不是很大,因为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税收算法不一样。增值税算的时候,和营业税有的要剔除原来的税金,这一块会略微的下降,所以大家不要去误听。

  [徐敏俊总会计师]:这次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营改增实施办法》当中已经非常明确了,就是营改增以后,个人销售二手房都是按照原来的政策进行平移,营改增实施以后,国家税务总局也明确了地税部门还将暂时承接个人二手房交易代征增值税的地点、流程等,仍维持现有营业税相关规定及操作流程不变,所以你都不需要担心。 [2016-03-31 10:34:30]

  [主持人]:好的,这是一颗定心丸,大家说二手房营改增之后税率会不会增加,应该说总的方针是只降不升,某种程度上有些个体降的幅度不是很大,不会有大幅度的上升,这是一颗定心丸。另外徐总也说了,地税部门暂时还是将承接二手房交易增值税的待征业务,这个也是和广大听众朋友做一个说明。马上就是半点报时的时间,之后我们将继续开通热线,开通节目的微信平台和全省的听众朋友,大家有一些税收方面的问题可以直接通过我们的0571-88110110这路热线,直接和节目的嘉宾进行沟通和联络,我们稍候再见。

  [小砖头]:您好,我想问一下5月1日营改增后,不动产可以纳入抵扣范围吗,具体怎么进行抵扣?

  [乐国定副局长]: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黄焕]:你好,咨询一下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如何在税前扣除?

  [乐国定副局长]: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第三条规定,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的费用,一般可区分为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和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两种情况处理。对于根据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企业应作为劳务费支出;对于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主持人]:好,欢迎朋友们继续收听我们浙江之声正在为您直播的“厅长在线”,今天很高兴邀请到了浙江省国税局的副局长乐国定,以及省地税局总会计师徐敏俊来到直播室,就大家非常关心的税收等方面的问题接受听众朋友的电话咨询,微信的咨询。有一路听众朋友的电话已经等了很长,我们接听一下。

  [主持人]:对,这种说法靠不靠谱,好,这是乐局来回答。

  [电话连线人]:我有一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我经营了一家网络科技公司。前几天江苏银行有个客户经理跟我联系,说根据我的纳税情况,纳税信用情况,可以直接在网上申请优惠贷款,我想问一下领导这个事情具体是怎样的情况。

  [乐国定副局长]:好的,这位纳税人您好,您所说讲的问题应该是靠谱的。最近几年我们国税部门和有关银行进行合作,因为现在中小企业的贷款难的问题,贷款贵的问题,一直制约着中小企业的发展,所以我们这几年和江苏银行、宁波银行、光大银行、北京银行开展了一些合作,我们把在纳税上面信任度比较高的企业。比如说正常纳税两年以上的,信用等级在B级以上的企业,把这些企业名单提供给这些银行,他们选择贷款的时候,可以做一些考虑,这个应该说是这几年这一块我们和银行合作,他们银行也很欢迎。因为他们的贷款也怕有风险,也希望贷给这些纳税信誉好,生产经营比较正常的这些企业。这里需要注意的,一个,要在已经同税务部门有合作的银行才能申请,您刚才说的江苏银行就是我们合作的其中一家。

  [主持人]:好的,这是一个要注意的,这位听众肯定是纳税信用还比较好的,银行才会主动去,好,谢谢这位听众的电话参与。我们在微信平台上也有很多听众留言,有一位听众的留言很有意思。我买的股票分红了,个人所得税怎么个交法,徐总。

  [徐敏俊总会计师]:个人如果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分红,按规定是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国家为了鼓励个人投资股票也设定了一些减免税的政策,如果您持股期限超过一年的,你的分红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持股期限在一个月到一年之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如果是短线炒股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主要是鼓励持有的股票时间长一些,国家就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

  [主持人]:刚才说的股票分红都是通过微信提问的,这位朋友说通过微信红包转钱需要收税吗?

  [徐敏俊总会计师]:个人和个人之间的红包支付,现在没有征税的规定,因为个人所得税是列举项目进行征税的,个人和个人之间的红包赠与是不征税的。

  [主持人]:好在微信红包就200块钱,它有限额的。

  [主持人]:好的,等会再来接听听众朋友的电话,我们来回应微信平台上大家关注的问题。

  [主持人]:节目开始说今天是3月31号,从明天开始就进入到全国的“税收宣传月”当中,今年的宣传主题是“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目前全省各地的税收宣传活动已经如火如荼的开展起来了,我们前方的记者马莉芳现在就在杭州市滨江区税收宣传现场,让我们连线一下前方的记者,看看现场的企业老板们都有哪些税收问题。马莉芳,你好,请你介绍一下你那边的情况。

  [连线记者]:我现在就在滨江区长河路,杭州天和高科技产业园,这里的产业园区办公室主任和我说,这个园区是生物医药产业的孵化园区,里面大概有200家企业,其中70%都是一个生物医疗产业的企业,绝大多数可以说处于小微企业,或者是创业的阶段。对于他们来说,企业税收政策相关的新政策,或者说是扶持优惠政策来说,他们是十分的关心。因此,今天这场滨江区国税局地税局今天在这里联合开展税收宣传和辅导是非常有用的,能让这些企业将来在税收方面的发展有更明确的发展,对于小微企业来说也是非常明晰的解读。我身边就是这位产业园区里,杭州一家医学公司的孙经理,他们是有一些关于税收方面的政策想要咨询一下。孙经理你好。

  [孙经理]:你好主持人。

  [主持人]:你好,我们正在直播“厅长在线”,有税务局的两位领导在这里,你们有没有急需要解决或者咨询的问题。

  [孙经理]:我们公司主要是做医学检验和病理诊断的。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现在也是到了一定的规模。去年的时候,我们刚刚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想请问一下领导,高新技术企业有哪些政策可以享受?

  [乐国定副局长]:滨江区是我们省里高新技术企业最集中的一个企业,包括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都比较集中的。刚才这位经理所问的高新技术企业有没有政策优惠,那肯定有优惠。因为现在国家税收政策有产业的导向,哪些是国家需要发展的,肯定在某些行业要进行支持,所以高新技术从目前情况来看,税收中最大的一项优惠政策就是所得税税率的优惠。一般企业是要25%,它只要15%,差10个百分点,这个份额是非常大了。第二个,可以享受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这个企业投入1万块的研发费用,税前可以扣1.5万,可以加计50%,这样可以大大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也就是费用只花了1万块钱,税前可以扣1.5万块,加计50%。第三个,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0%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也是鼓励企业提高职工的素质。

  [主持人]:好的,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也不容易。

  [乐国定副局长]:对,它要得到国家层面的认同,不光是省里的,而且是很多不同的部门一起认同。

  [小天]:请问更换“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后,纳税人尚存在发票结存信息,该如何处理?

  [乐国定副局长]:分三种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一是使用税控发票的纳税人,应将未开发票做退票操作,并做非征期抄税操作;或直接将未开发票作“作废”处理;对已开发票,应打印清单并验旧。二是使用通用机打发票的纳税人,技术公司已经事先在后台进行维护,纳税人只需打印已开发票验旧信息传递单并进行验旧操作,剩余未开发票将直接转入新税号继续使用。三是对使用手工发票或定额发票的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原结存发票。四是对使用企业冠名发票的纳税人,可以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印有企业名称发票变更缴销手续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929号)等文件的规定,在缴销限期未满之前对旧版发票可继续使用。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已经套印原发票专用章的冠名机打发票,纳税人应在开票时在票面中打印“五证合一”的新税号,便于受票方查询验证。

  [主持人]:好的,谢谢。另外我们还有一路记者现在在金华市创业创新企业座谈会的现场,我刚才说了4月份“税收宣传月”,今天31号,各地已经提前开展起来了,我们看看那边的情况。蓝柳丹,你好。

  [连线记者]:听众朋友们好,我现在是在金华市乐乐小镇,就在今天正在进行的就是金华国税局和地税局税务直通车开到了这里,为这里的企业家们进行政策宣讲。

  [主持人]:它是国税和地税联合举办的。

  [连线记者]:是的,我身边是来自金华北大信息科技园的创业者代表胡先生,我把电话交给他,看看他有什么问题。

  [连线胡先生]:你好,我们现在就是一个创业的项目,因为现在做设计比较困难,做一个创新的事情更加困难,我比较关心的是新技术,新发明的企业,在这方面有没有一些税收优惠呢?

  [主持人]:好的,我们请徐总说说,他是有新发明和新技术的。

  [徐敏俊总会计师]:企业进行一些技术方面的投入和研发,主要的税收方面政策就是研发费的加计扣除。刚才乐局长说了,投入1万块可以扣1.5万,这个就是加计扣除政策。再通俗一点讲,你投入100块的研发费用,享受的税收优惠就有12.5元。我这里有个例子,大家一听就明白了,我们前不久调研的时候,发现一家滨江区的,全国安防系统的领军企业。它2015年的时候如果不享受优惠政策,它要交所得税1.5亿。由于它当年投入研发费用5.9亿,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少缴税款3300万,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少缴税款7千多万,这两个合计加起来是1亿多。原来要交1.5亿的,可以少缴1亿多,整个减免幅度达到了68%,所以税收优惠幅度是非常大的。

  [主持人]:税收优惠的政策,产业的引导,政策引导的信号是非常强的,我们再来听听其它的连线问题。

  [连线提问]:我想问一下,我的公司去年被评为A级纳税人,我想问一下A级纳税人信用等级,能给我们的企业办税带来哪些好处?

  [乐国定副局长]:好的,首先祝贺这位朋友,他所负责的企业被评为A级纳税人。目前纳税等级评定也是国地税两家一起评的,最早我们合作是非常广泛的。对纳税人信用评定,目前国地税联合评定分四级,A、B、C、D。他A类的话,信用等级最高了。从目前税收上面来讲,最高的税收等级企业还是有不少的便利。第一,放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量,因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量是非常严格的,A类企业可以放宽3个月的使用量。有的企业只有半个月的使用量,有些企业可能更短,它可以放到使用一次领取,可以领3个月的用量,这是提供的一个方便。第二,作为A类企业,它向金融机构贷款肯定更便捷,贷款更优惠。

  [主持人]:对的,信用好。

  [乐国定副局长]:现在税银的合作,银行贷款因为对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也不是很确认的,作为我们税务的系统,如果信用等级评为A类,肯定这个企业的经营情况也好,质量也好,都是比较好的,所以它从银行贷款肯定会得到优惠的。再一个,现在有一个规定,如果它又是一个出口企业,出口企业评定的,出口企业有4个评定。如果出口企业评定的时候,A类信用和B类信用是前提条件,要评定出口企业的一级企业,必须要在纳税信用等级A和B当中选择,C和D是不能参加的。如果是出口企业,它的优惠就更大了。从目前来看,退税企业可以平均加快半个多月,就是退税速度比其它企业时间加快很多。

  [主持人]:这位客户已经是VIP的客户了。

  [乐国定副局长]:对,我们办税通道还会提供绿色通道。

  [主持人]:对,这是他应得的良好服务,恭喜您,谢谢您参与我们的节目。欢迎大家通过我们的微信平台和热线电话与我们进行服务。

  [主持人]:好的,继续“厅长在线”节目。下面一个问题,我们要给地税的徐总,浙江将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列入2016年的浙江十大实事。我们想了解下,纳税证明网上申请的相关情况。

  [徐敏俊总会计师]:今年省两会期间,李强省长公布了2016年浙江省十件民生实事。其中提出了一项实事就是互联网+政务服务,这项民生实事也是首次被写入政府的“十件民生实事”。其中涉及到税务部门的就是纳税证明的开具方面,现在纳税人开具纳税证明主要有三种情况,一种是企业为了评奖评优,要证明是不是按照税法规定在纳税。第二种,个人要开一些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出国、留学、贷款,这个时候去办这些手续时要用。还有一种是购房时要开社保费缴纳证明,主要是这三种情况。目前开这三类纳税证明的,都需要纳税人到税务局办税大厅去开。省长提出来之后,我们已经着手研究,也已经有方案了。尽快的实现纳税人可以在网上提供申请,我们提供在线服务,同时快递送达,这样就不用去营业大厅了,9月份估计系统会设计好了。

  [主持人]:好的,继续“厅长在线”节目,国税和地税局两位领导继续坐镇阳光行动“厅长在线”直播室,还有很多朋友就税收方面的问题进行提问。我们现在可以来听一下,有一位听众朋友通过微信语音提问,我们来听一下。他开了一个设计公司,想问创业有哪些优惠,我们看看哪位嘉宾简单介绍一下。

  [陈伟军]:设计公司的话,目前从《税法》讲的话,国家还是鼓励创新。从目前《税法》来讲的话,没有专门的优惠政策,但如果设计公司积极创造条件,就刚才讲的能够享受高新技术企业,能够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话,税率可以减15%。如果有研发创新,可以享受加计扣除。

  [主持人]:也就是说对于设计公司没有专门的优惠政策,但是如果套牢其它的优惠条件就可以。

  [主持人]:还有一位“豆豆”听众,请问5月1号有合同延续期的企业,是继续缴纳营业税吗,也就是说他的合同可能跨了5月1号前后,这个怎么弄。

  [乐国定副局长]:现在营改增对具体的内容,这部分国家税务总局还不是很明确。但是我们的税收按照传统来执行的话,合同期应该从5月1号以后,尽管是原来的合同。但是你的应税行为是增值税了,那么要交增值税了。这个时间段是非常明确的,不是说按照你项目完成,因为有些项目要几年之后才完成。比如杭州造地铁,有些地铁要五六年,七八年都造不完,不可能七八年期间里面还保持着营业税。

  [主持人]:也就是说5月1号之后还是要按照新的政策来操作。

  [乐国定副局长]:对,具体怎么划分,可能国家税务总局还要做进一步明确。

  [主持人]:好的,我们手头上有一个数字,说今年前2个月,浙江对外直接投资额达36.89亿美元,增长36.17%,尤其是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也给很多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商机。现在很多企业有意走出国门,请问税务部门对“走出去”企业有哪些政策上的支持?乐局先说。

  [乐国定副局长]:浙江“走出去”企业在全国来讲是最多的省份之一,特别是这几年发展更快。我们这几年对“走出去”的企业也非常关注,从国家税务总局到省局这一层来讲,我们这几年连续举办了几届的“走进系列”活动,主要是对浙江企业在投资比较多的国家,比如说在意大利、俄罗斯等等这些国家,也是和地税合作一起举办了讲座,讲解他所投资国的税收政策。从“走出去”企业政策上的理解,一个是税收可以抵免,抵免制度。也就是你在国外投资赚了钱拿回来,在外面交了税,你如果到国内来有抵免政策。第二,我们现在有一个“国际税收协定”,可以避免双重征税。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同将近100多个国家签订了这样的协议,从制度上面来安排,保护投资人在国外应该享受的一些合法权益。在这方面,我们也是和地税一起,在这几年尽可能尽最大努力,为“走出去”企业提供税务方面的服务。

  [主持人]:徐总有什么补充吗。

  [徐敏俊总会计师]:乐局长刚才已经解释的非常清楚了,我们和国税局一起为“走出去”企业做好服务。我补充一点,现在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我们在建国别税收中心,就是按国外的国家来分,每个国家,我们都对这个国家的税收进行研究。你如果要“走出去”,了解那个国家税制的话,我们非常愿意给你提供这方面的帮助。

  [主持人]:好的,其实也是为“走出去”的企业提供更多税收征收方面的服务和帮助。时间过得很快,一个小时马上就要过去了,我们的听众和网友还有很多问题还没有来得及回答,比如说“玻璃杯”这位网友提问,十几个人的小作坊在缴税方面有没有不同。还有听众朋友说在房产税,企业建厂房方面都有很多的问题,因为时间有限,我们今天在节目线上不能够一一和广大的听众朋友做交流。我们很多听众朋友的电话,到时候我们会交给相关处室的同志,尽可能的给大家一个答复。同时在日常生活当中,大家如果在税收方面有更多需要咨询的问题,可以随时拨打12366的服务热线。

  [乐国定副局长]:对的,全天候的。

  [主持人]:而且是国地税合作的热线,或者浙江国税网,浙江地税网都开通专门的咨询平台,大家也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进行一些咨询。非常感谢我们国税和地税的节目嘉宾来到节目现场,和全省的听众朋友做了非常好的交流和沟通。也感谢听众朋友们的收听参与,我们下次节目时间再见!

  [我是凡人]: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何种途径获知税务机关公布的税收违法“黑名单”信息?

  [乐国定副局长]: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1号)及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7号、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7号规定,我省设区市国税局、地税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都在各自门户网站设置专栏向社会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对于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标准的案件信息,国家税务总局在其门户网站设置专栏进行公布。社会公众可以登录上述各级国、地税网站查询。同时,我们已将“黑名单”企业信息推送至“信用浙江”相关专栏进行公布。大家也可以通过“信用浙江”进行查询。此外,我们还将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途径以及采取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通报、曝光,谨请关注。

  [小木木]:请问营改增后银行的纳税申报期限是按月还是按季度?

  [乐国定副局长]: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

  [飞人]:我们企业出于发展需要,拟走出国外,在境外设立子公司,请问税收申报上有哪些要求?

  [乐国定副局长]: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38号公告)规定,居民企业成立或参股外国企业,或者处置已持有的外国企业股份或有表决权股份并符合特定情形的,且按照中国会计制度可确认的,应当在办理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居民企业参股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如果有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五条情形或者需要适用《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文件印发)第八十四条规定的,还需要填报《受控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

  [主持人]:谢谢大家的热情参与,由于时间关系本次访谈先到此结束,如有其它问题可致电12366进行咨询解答。谢谢大家!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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