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牢记使命、不负重托、传承弘扬好浙江援疆精神。”8月11日,嘉兴市援疆指挥部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指挥长俞惠明在踏勘全额投资项目沙雅县城南小学建设工地时说。
当日,俞惠明代表嘉兴市援疆指挥部与施工方签订了《嘉兴市援疆工程建设廉洁合同》,并向项目建设相关管理人员下发“八严格十不准”规定提醒卡,上面明确规定工程项目实施“八严格”(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制度、严格实行招标投标制度、严格执行招标公告原则、严格按照批准设计方案和签订合同施工、严格工程施工监理管理、严格工程建设管理、严格资金和财务管理监督、严格对口支援资金拨付程序)。
管理项目建设的援疆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五不准”:不准利用职权(职务),在施工、监理单位列支应由个人支付的各项费用,以及在代建、施工、监理单位领取任何报酬;不准以任何名义和变相形式索要钱物,收取回扣、中介费,收受代建、施工、监理单位的礼金、礼券和支付凭证等;不准要求和接受代建、施工、监理单位安排的外出活动,业务公出须经分管指挥长同意,方可出行;不准要求和接受代建、施工、监理单位可能妨碍公正执行公务和工程监督的各种宴请和娱乐消费;不准单独谈判、洽谈业务或私自接待有关业务人员,未经同意不准以任何理由与有关方签订协议及合同。
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五不准”:不准弄虚作假,在签订审核工程量上谋取私利,对未进行验收的出具工程已验收手续,以及对不合格工程出具质量合格签证手续;不准在工程管理中推诿、扯皮;不准利用职权向工程承包单位推销或指定使用材料、设备;不准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要挟刁难业务单位,或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或在有业务关系的施工单位中兼职谋取私利,或以其它形式向施工单位索取报酬、回扣、补贴;不准以任何名义和变相形式接受业务单位的贿赂、宴请等消费性活动,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今后,嘉兴市援疆指挥部将坚持廉政建设与项目建设两手抓,在援疆项目相关干部人才和工程管理人员中推行“八严格十不准”管理制度,确保援疆建设项目高品质、高效率建成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