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5月06日,浙能阿克苏热电有限公司根据《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7〕46号文件精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实施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自主进行了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按照专家意见,现已完成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的编制。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06月04日-2018年06月12日(7个工作日)。
公示反馈联系方式:钱云 0997-2610877(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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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6月01日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援疆网 作者: 浙能阿克苏热电有限公司 编辑: 俞刘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