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有黑必扫,除恶务尽,为期一年的全省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全面启动。为充分展现打击整治成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本报今起开设《深化扫黑除恶·浙江在行动》专栏,集中呈现一线动态、典型案例和治理经验。
浙江在线9月11日讯(记者 钱祎)不是拳打脚踢,也不是刀棍相向,但同样令人不寒而栗。近日,浙江警方接连破获多起新型黑恶犯罪案件,揭开了黑恶势力隐秘变形的新形态——借着网络掩护和“软暴力”等手段,对受害人形成心理压迫,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与社会安宁。
嘉善县公安局侦破的一起“劳务碰瓷”敲诈勒索系列案中,犯罪团伙以“不干活赚快钱”为诱饵纠集人员,专门瞄准劳动密集型企业,通过劳务中介、网络招聘平台虚假应聘,入职后采取纠缠哄闹、聚众滋扰、恶意投诉等手段向企业施压,以误工费、赔偿金等名义实施勒索,致多家企业受害。
乐清警方打掉一个非法荐股黑灰产犯罪团伙。该团伙在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合法资质、无任何专业从业能力的情况下,假借专家荐股名义,以“保底盈利20%—40%”“亏损可补、盈利分成”等虚假承诺诱导股民,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
这是当前黑恶犯罪值得警惕的新动向。过去,黑恶势力盘踞在市场、工地、乡村等地,如今,一部手机就能成为他们的作案工具,令人防不胜防。
中央政法委用4个“转变”概括这种新趋势、新特点:从“网下”向“网上”、从“显性”向“隐性”、从“硬暴力”向“软暴力”、从“传统领域”向“非传统领域”“新兴行业”转变。
黑恶犯罪为什么会“变脸”?一方面,随着扫黑除恶高压态势持续,传统黑恶势力被连根拔起,转而披上隐身衣,向网络空间和新兴行业渗透;另一方面,互联网的便捷性为黑恶犯罪提供了低门槛温床。一部手机、一根网线,便能让犯罪分子跨越千山万水实施作案,打破了传统犯罪对地盘和人脉的依赖,防范难度加大。
更棘手的是,辱骂、骚扰、曝光隐私等对受害人精神伤害不轻,但在法律认定上却复杂得多。
新型黑恶犯罪还往往披着合法的外衣。有的被包装成维权,有的被包装成借贷……本质上却是有组织的敲诈勒索。
面对这一新动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为谋取非法利益或者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可以认定为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
中央也专门作出部署,从今年7月开始,利用1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确将打击重点聚焦于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实施的黑恶犯罪。相关部门已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重拳出击十类新型黑恶犯罪,包括:软暴力催收、恶意索赔、舆情敲诈、劳务碰瓷、碰瓷敲诈、强迫消费、色情敲诈、裸聊敲诈、网络套路贷以及网络暴力。
看不见的暴力也是暴力。躲在屏幕背后的黑手,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强调,“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彰显了除恶务尽的雷霆担当与如履薄冰的法治敬畏。
对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来说,学会识别新型黑恶犯罪、做好自我保护至关重要。遭遇有关侵害时,记住三步:
一是保持冷静,切勿妥协。不要因为对方的恐吓而盲目转账或答应不合理要求。
二是收集证据,留痕存证。对所有骚扰电话进行录音,对短信、微信聊天记录、恶意P图、横幅等进行截屏或拍照保存。
三是及时举报,依法维权。可通过全国“12337”统一线上举报平台,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后,全国扫黑办即实时受理;也可关注各地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公布的举报热线、举报平台、举报信箱等。有关部门会严格落实线索保密、人身保护和有奖举报制度。
目前,浙江已开通多类举报渠道:举报电话 0571—87286707(工作日8:30—17:30);举报网络犯罪可登录浙江网络举报中心或进入“浙江110”小程序提交线索;也可通过信件寄往省平安办、省公安厅扫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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