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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户籍制度改革 实现农村居民“带权进城”
2016年09月01日 03:48:35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记者 黄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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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德清,越来越多的人向往山清水秀的农村生活。王跃 摄

  浙江在线9月1日讯(钱江晚报记者 黄娜 通讯员 赵哲含 赵方正 张哲萍)蓝天白云下,独门独院的三层小别墅,依山傍水;门前就是公共的小公园,花草芬芳,健身器材齐备。

  这是德清县舞阳街道城山村51岁村民柳满冒的家,这应该也是很多城里人的生活梦想。

  “女儿在城里买了房子,但还是喜欢‘赖’在乡下。” 柳满冒笑着说,逗着怀里5个多月大的外孙女。

  事实上,从2013年9月30日开始,德清县公安系统的户籍登记信息库里,43万人的身份标识统一转成了“浙江居民”,除了家庭户和集体户的区分,再也看不出“城”和“乡”的差别。

  三年多来,德清户籍制度改革成效显著。“三项确权”保证了农村居民的财富,三个小红本让“死产”变“活权”,还能生出“活钱”。进城后,户籍性质差异引发的“待遇鸿沟”基本被填平。

  “我们不再羡慕城里人了,倒是城里人,来我们这旅游,羡慕我们好山好水好空气啊。” 柳满冒乐呵呵地说。

  三个小红本确权

  “死产”变“活权”还能生“活钱”

  德清县舞阳街道城山村,地处城山东南麓,拥有15000多亩山林。早园笋、笤帚、大白菜是村民主要收入来源。尤其腌得一手好白菜,湖州、杭州市面上的腌白菜,大多来自这个小村庄。

  村道两旁,绿树红花,庭院干净整洁,一栋栋独门独院的别墅,让人心生羡慕。房子建于2012年,站在楼上就能远眺青山绿水。

  51岁的柳满冒身板壮实,家有4亩耕地、7亩多林地。耕地流转给别人种苗木,林地产笋,是家里的主要收入来源。

  柳满冒平时开拖拉机搞运输,一年有20万元的毛收入。

  但让柳满冒心里踏实的是,这两年户籍改革,他领到的三个“小红本”:住宅房产证、林地和耕地的承包经营权证,还有一本是村集体资产股权证。

  这就是所谓的“三项确权”。

  “有了几个红本本,我们农村人所谓的‘老祖业’才算真正握在了手里,这是我们的命根子。”柳满冒说。现在,许多村民已经尝到了甜头——“死产”变“活权”,“活权”生“活钱”。

  房产确权后,农村的房子也可以像商品房一样,拿去抵押贷款,不用像以前一样需找人担保。不光房产证,村集体资产股权证、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证,都可直接拿到银行进行抵押贷款,很好地解决农民融资难的困境。

  农村居民也能申请保障房

  城乡并轨福利并行

  沈伟国是舞阳街道灯塔村人,进城打工的他一直想在县城安家落户,可是经济条件有限,房子还买不起。

  上周末,他坐在德清县县城的德欣家园小区的房子里,舒服地吹着空调看着电视,一脸喜滋滋。

  这套70多平方米的屋子,收拾得干净整洁。

  “能在城里住上这么好的房子,真是没想到。”去年,沈伟国通过摇号成了德清户改后第一个申请到县城公租房的农村居民。“拎包就可以入住,租金每个月300多元,旁边同样的房子起码要1000多元。”

  户籍制度改革后,在德清,只要条件符合,农村居民同样可以申请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除此之外,农村居民还享有和城市居民同样的医疗卫生、义务教育、就业扶持等配套政策。

  实际上,现在在德清,原先的“村里人”已经成了“城里人”。

  德清县户改办相关负责人说,德清县依附在户籍背后的33项政策已完成并轨32项,今后出台的政策也将不再与户口性质挂钩,确保城乡居民享有一体化公共服务的权利。

  山清水秀福利好

  乡野生活赛过“桃花源”

  虽然待遇与城镇居民几乎一样,可柳满冒一点也不想去城里生活。他说,现在农村建设得好,城里人还挤破头到村里玩呢。

  公共卫生的改善是最瞩目的。

  柳满冒说,现在家家门前都有垃圾桶,每天有专人清理,整个村子看上去干净整洁;去年管网全部铺设完毕,实行雨污分离,村里新建了27个污水处理池,河水变得清澈了,和小时候一样。

  村民娱乐生活也多了,村里有4个小公园都设有健身器材,晚上散个步健个身聊个天,非常热闹。

  村里60岁以上的老人,每年都有200元的“红包”;全体村民都能免费体检;孩子考上大学有奖学金,贫困生还能领助学金……

  “我们现在生活得开心,有保障、有尊严。” 柳满冒说,自己是个粗人,不会说虚的,电视里常说的那种“幸福感”,他是真的体会到了。

  新闻+

  十年坚守,协调发展

  2006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提出,要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城市化道路。10年来,浙江始终坚持这一发展战略,联动推进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一幅以城带乡、以乡促城的城乡一体化图景日渐清晰。

  近年来,浙江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方面,一直也是先行者。2015年,浙江全面消除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600元的贫困现象,在全国率先完成脱贫任务。2015年,浙江省农民人均收入水平超过两万元,在全国省区中实现“31连冠”。

  新出炉的《浙江省新型城市化发展“十三五”规划》显示,2015年全省常住人口城市化水平达65.8%,高出全国平均水平约10个百分点。“十二五”期间,浙江城乡协调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至2.07︰1,是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最小的省份之一。

  放眼“十三五”,一幅新型城市化的蓝图已跃然纸上:到2020年,浙江户籍人口城市化率达55%左右,常住人口城市化率达70%左右。届时,城市化水平和质量同步提升,区域协同和城乡一体化水平更高,城市经济创新力进一步增强,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品质显著改善,城市化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全省统筹城乡发展将进入更高水平的全面融合阶段。

标签: 带权进城;农村居民;城里人;房子;户籍;政策 责任编辑: 吴盈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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