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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件曝光 富阳一企业被罚款100万元
2016年07月23日 09:04:29 来源: 浙江日报 施力维

  浙江在线7月23日讯(浙江日报记者 施力维 通讯员 邵甜) 7月22日,省环保厅通报了全省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并公布了第13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件。近3个月来,浙江各级环保部门已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7796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359件。

  G20杭州峰会召开在即,杭州环保部门严厉打击涉及大气污染违法行为。7月18日,富阳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浙江三星热电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2号烟囱在1月至6月期间,烟尘连续超标。富阳区环保局顶格处罚100万元,并依法责令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这也是杭州环保部门在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中开出的最大罚单。

  另外,今年4月,宁波市云翔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在未建设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熔铝和铝制品压制工作,产生的废气对周边环境造成了污染。目前,象山环保部门已经叫停该项目,并罚款15.4万元。

  环保部门还通报了两起环境污染刑事案件。今年4月,龙泉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发现,浙江强兴特钢有限公司废水通过雨水管流入外环境,经采样检测废水重金属总铬、总镍等指标超标3倍以上,已涉嫌污染环境罪。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已经立案调查。

  5月30日,瑞安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沿河巡查时发现,瑞安市金隼动力研发制造有限公司将酸洗废水直排外环境。外排废水经采样检测重金属总铬超标3倍以上,已涉嫌污染环境罪。瑞安市环保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人。

  两家养殖场不按规定处理废水,也上了环保部门的“黑名单”。5月4日,湖州市吴兴区的朱高生养猪场将未经处理的生猪养殖废水、猪粪等污染物,通过墙体预设的孔洞外排至河中。5月23日,兰溪市恒鑫生态养殖场因污水管破损,导致部分未经处理的养殖废水渗漏至外环境,外排污染物经采样检测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超标。以上两家养殖场均受到了行政处罚。

  3家单位因超标排放废水被严肃处理。5月28日,绍兴市上虞区浙江信阳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被罚款20余万元;6月13日,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环卫园林管理站的垃圾渗滤液外流,造成海域污染;6月29日,玉环县汇丰金属表面处理厂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被当地环保部门查处。

  此外,环保部门对江山市建恒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投入生产,海盐县华业钢构核电装备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处理危废也作了典型通报。

标签: 环境违法;环保 责任编辑: 吴盈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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