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8月26日讯(浙江日报记者 黄宏 通讯员 王华卫)8月25日,省高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浙江法院案款管理系统正式全面上线。
省高院负责人介绍,此次上线的法院案款管理系统,利用互联网“云技术”,按照“一人一案一账号”的原则,当事人通过“虚拟账号”缴费,款项可以实时、安全地到达法院主账户,并自动对应到相应案件。一旦诉讼、执行立案,每个当事人生成具有唯一性的专属“虚拟账户”,法院通过浙江法院审判执行信息系统下达缴费、结算、退费指令,开出通知单,当事人可通过各家银行,包括网银、柜面、自助设备、手机银行、立案大厅等各种渠道发起的转账、汇款、现金等方式缴款,经过“虚拟账号”收缴诉讼费、执行款,确保每笔进账、退款项的案件信息完整、清晰明了,使资金流和信息流高度匹配,基本做到实时到账、实时确认。
据了解,法院在办案时,经手管理着诉讼费、调解款、鉴定评估费、拍卖保证金、执行款等涉案款项。同时案款往来情况复杂不一,案、款、人很难一一对应。在传统收缴模式下,全省法院案款管理普遍存在三大困境:缴款、退款渠道不够畅通,导致当事人缴款、退费不方便,有的当事人为了几十元的诉讼费可能翻山越岭、乘船打的,费时费力费钱;诉讼费、执行款进账信息不完整,导致当事人、法官查询困难;信息不够畅通。
目前,全省105家法院均已上线案款管理系统,无缝对接审判执行管理系统和银行信息系统,实现“一人一案一账号”,支持跨银行、跨地区及支付宝等第三方缴纳、退还诉讼费、支付执行款。
“案款一旦进账,将实时提醒承办法官,案件办结后,法官在网上下达结算、退费、划款指令。”省高院负责人说,由于案款系统与短信平台“点对点”无缝对接,一旦法院提交退划款指令成功,当事人就能够通过短信形式即时获取相关信息,不必专门跑法院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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