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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跳广场舞大妈大爷们注意啦!今后跳舞要看时间和场合
2017年11月17日 09:40:40 来源: 每日商报 冯双 王然

  爱跳广场舞大妈大爷们注意啦!今后跳舞要看时间和场合

  每天傍晚,茶余饭后,广场公园,耳熟能详又充满活力的曲调一响起,许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广场舞时间到!

  如今,广场舞已经成为中老年人健身娱乐的主流方式。一方面,广场舞作为一种团体活动,为中老年人带去了快乐与健康,值得提倡和推广;但另一方面,这种锻炼方式因占用公共空间、产生动静太大等因素,对周边居民的生活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如何化解之间的摩擦和矛盾,这么多年来一直是个难题。

  11月13日,国家体育总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于长期以来存在的场地之争、扰民争议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怎么跳,在哪跳,啥时跳?

  四个“不得”进一步规范广场舞

  广场舞因其门槛低、易参与高、自发性强,是中老年群体强身健体、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的一个不错选择。不过,随着广场舞的普及和流行,关于广场舞噪音扰民、抢地盘占车道等问题也层出不穷,发生摩擦矛盾的负面新闻也经常见诸网络报端。

  例如,今年6月,洛阳王城公园篮球场上打球的年轻人和跳广场舞的大爷大妈因为场地问题发生冲突,进而大打出手;今年高考期间,四川自贡一女子因不满社区民警要求其广场舞团队停跳广场舞,先后采取推搡、扭掐等方式,致民警身体多处受伤;今年7月,网上爆出一段数十位市民在烈士陵园门前跳广场舞的视频,引发争论。

  倚老卖老抢占场地、不分场合和时间开跳……广场舞,到底还能不能跳?

  当然能!可怎么跳,在哪跳,啥时跳?

  对此,体育总局的《通知》对在城乡中老年群体中盛行的广场舞活动进行规范,提出四个“不得”:

  不得在烈士陵园等庄严场所开展广场舞健身活动;不得通过广场舞健身活动非法敛财、传播封建迷信思想;不得因广场舞健身活动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学生上课和居民正常生活;不得因参加广场舞健身活动破坏自然生态、环境卫生和公共场地设施,扰乱社会治安、公共交通等公共秩序。

  《通知》要求各级体育部门采取多种形式传播团结友爱、健康向上的广场舞健身文化,及时化解在广场舞健身活动中产生的矛盾冲突,避免突发事件引起舆论激化。

  广场舞跳得开心自在

  有场地很关键

  广场舞对中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有益处,不仅可以增强体质、缓解压力,还是中老年社交的主要方式之一。因为矛盾频出,广场舞甚至被“妖魔化”了。

  那些在烈士陵园的大妈、出现在篮球场的大爷,他们也有自己的委屈,起因在于实在找不到跳舞的场地。

  在杭州,西湖文化广场、西湖六公园、滨江的星光大道、城东公园、农业大学等广场空地,是适合跳广场舞的场所。观察发现,不少地方每天有多支舞队在同时开跳。不同舞种配上不同的音乐,相互之间难免有影响,音量也越放越大。

  下沙金凤凰舞蹈队的领队吴薇老师所在的广场舞队,每天晚上7点到9点会定点在保利湾天地广场上开跳。与此同时,周围还有其他五六个舞队。“现在广场上,已经感觉有点挤了。”吴老师说,“如果遇到阴雨天气,就要转到小区地下车库的空旷地点。不过场地更小、灯光也不够亮。我们也就在附近动一动,一些大的广场距离太远,我们不可能为了锻炼个身体跑老远,那样太耗时间。”

  据了解,现在一些社区也专门提供活动室,在天气较差时给广场舞爱好者提供活动的场地,但明显不能满足日益庞大的广场舞群体的需求,有些人甚至流动着找寻跳舞场所。“人越来越多,地方越来越小,为了更舒适健康的跳舞环境,我们也经常变更地点,我们更希望能有离家近又固定的场所,舞群人员固定,我们跳起来更开心自在。”飞舞舞队的陈阿姨说。

  跳广场舞,有场地是关键。而这次的《通知》明确指出,体育局要主动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利用公园、广场、绿地以及“金角银边”等城市空置场所,或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体育场地对外开放,为广场舞健身爱好者提供就近活动的场地。

标签: 广场舞 责任编辑: 吴盈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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