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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 杭州首起涉黑案做出一审判决
2018年10月12日 11:25:14 来源: 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记者 李攀

  浙江在线10月1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李攀)10月12日,由浙江省委政法委督办并被省公安厅列为全省十起涉黑涉恶典型案例之一的李帅等人涉嫌黑恶犯罪团伙案件,经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等4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首犯、被告人李帅有期徒刑十五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据了解,被告人李帅等人犯组织、领导、参加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名案件系党中央、国务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杭州市法院系统受理的第一起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11名黑恶犯罪团伙成员领刑10人为“90后”

  今天判决的11名被告人中,10人为“90后”,不少为有前科人员,其中首犯李帅为1994年3月出生。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下半年,被告人李帅伙同他人,长期在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的KTV等地聚会活动,并加入名为“忠義堂”的微信群,进行交流、联络并相互照应。此后,被告人李帅进一步拉拢人员,建立起以其为首,以“忠義堂”微信群为联系网络,以被告人赵威、谢家书、卢行等人为骨干,以被告人罗斌等人为参加者且人员相对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意图通过组织成员,实施暴力违法犯罪活动,确立其集团组织在萧山区瓜沥镇的社会地位,以便谋取经济利益。

  被告人李帅为了维持其组织稳定,并壮大其组织的经济实力,在2016年年底至2017年11月期间,以自己的积蓄和他人的经济资助,在萧山区瓜沥镇多家KTV长期组织聚会活动,为组织成员安排住宿、提供车辆,对钢管、砍刀等作案工具进行统一管理;并以聚众赌博,帮助他人打架斗殴、“撑场面”,及在KTV等经营性场所强拿硬要他人财物等方式获取经济利益。

  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11月期间,被告人李帅组织成员,先后在萧山区实施聚众斗殴、赌博、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十余次,造成两人重伤二级,两人轻伤一级,三人轻伤二级,多人轻微伤等严重后果;并将该组织斗殴、持械、聚会的部分视频资料,通过网络进行传播。该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在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造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和经济秩序。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帅伙同他人形成相对稳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领导者、骨干及参加者,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该组织先后实施了十四起违法犯罪行为,具备黑社会组织犯罪的组织性、经济性、暴力性和控制性,依法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除李帅外,其余被告人一审被判处一年二个月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

  扫黑除恶不遗余力

  自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萧山区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包括李帅涉嫌黑恶犯罪团伙案件等涉黑涉恶案件顺利查办。在李帅涉嫌黑恶犯罪团伙案件办理过程中,萧山区探索并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营造了良好的打击氛围,形成了“党委统筹、扫黑办协调、公检法推进”的工作格局。

  李帅涉嫌黑恶犯罪团伙案件是2017年12月萧山警方在对一起打架警情开展调查取证时,发现部分涉案人员参与过多次聚众斗殴。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个以李帅等人为首的恶势力团伙逐渐浮出水面。经查,该团伙涉嫌在萧山瓜沥等地,多次实施开设赌场、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对辖区群众造成严重威胁。

  萧山警方迅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经过一个多月的深度经营和分析梳理,2018年1月9日凌晨,专案组在浙江温州、金华、绍兴,杭州大江东,萧山新塘、瓜沥、南阳等地实施统一集中收网。案件收网后,专案组继续深挖犯罪,先后赴湖南、广西、金华等地,对在逃人员实施抓捕

  本着出重拳、下重手,做到打准、打深、打透的原则,公检法联动并各司其职,并就无缝链接办案、快速办理机制进行了商定,以确保该案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考验。

  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

  由于该案被告人人数众多,案情复杂,旁听人员较多,社会关注度高,萧山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提前制定庭审预案和应对措施,确保案件顺利审结。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做到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

  法院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业审判团队,做到统一裁判尺度,依法审理,精准打击。在该案的审理过程中,严格把握从严从重惩处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标准,对首要分子、主犯从严从重惩处,对一般成员,确有自首、立功、初犯、偶犯、未成年犯等情节且认罪认罚的,依法从轻处罚。同时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对涉黑涉恶案件证据标准不降低,树立“铁案”意识。

  在审判过程中,法院充分保障被告人和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萧山区人民法院在受理该案后,立即发函给司法局为无辩护人的16名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并及时联系辩护律师阅卷、办理辩护手续,充分保障律师及各被告人的辩护权。及时通知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多名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引导相关被害人通过庭前、庭后调解的方式参与诉讼,通过与被告人律师、家属的沟通解决赔偿问题。

  李帅涉嫌黑恶犯罪团伙案件的(一审)判决,彰显了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杭州市萧山区坚决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下一步,萧山区将继续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省市会议精神,以本案办理为契机,切实推动本地区扫黑除恶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标签: 典型案例;黑恶犯罪;团伙案件 责任编辑: 金英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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