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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关延后企业缴纳税款期限
2020年02月18日 05:20:17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记者 翁杰 通讯员 庄朝曦

  浙江在线2月18日讯(记者 翁杰 通讯员 庄朝曦) 2月17日下午,杭州海关发布16条专项措施,帮扶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尽快复工复产。其中包括延长企业缴纳税款期限、免征税款滞纳金等举措。

  根据此次发布的政策,今年1月在杭州海关申报汇总征税报关单的企业,可延期至2月24日前完成电子支付;对缴款期限届满日在2020年2月3日至省政府公布的复工日期期间内的税款缴款书,可于复工之日后15日内缴纳税款;同时,免征1月31日至2月24日期间的税款滞纳金。

  同时,杭州海关还延长了滞报金起征时间节点。对滞报金起征日在2020年春节假期内的,顺延至省政府公布的复工日;对企业进口与防控疫情相关物资,涉及许可证件监管要求和减免税手续的,在《进口货物征免税证明》或相关许可证件(证明)签发之日起14日内申报的,免征滞报金。

标签: 责任编辑: 黄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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