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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至7月 婺城法院限制高消费3029人次
2019年08月09日 08:58:39 来源: 金华新闻网-金华日报 张黎明 李昕玥 朱婉君

  金华日报8月9日讯(记者 张黎明 通讯员 李昕玥 朱婉君)“10年之前,我的项目工程款一直拿不回,而且还有给别人担保的案件,想解决案件但实在没能力履行。其间,银行账户一直被法院冻结无法使用,失信被执行人也无法乘坐高铁,生活中到处都是限制,真是走哪都难。电视上有时在放法院执行行动,全员出动晚上捉老赖,晚上睡觉也会做噩梦,怕被捉去拘留。小孩快要上学了,不想被别人说他的父亲是个老赖……”这是婺城法院一名被执行人在履行完10年前的借款后,向执行员袒露的心声。

  诚信抉择 包工头幡然悔悟

  2007年7月,吴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沈某借款48万元。两年后,沈某将债权转让给了许某,并将债权转让事宜书面告知许某。后许某起诉至婺城法院,法院一审判决:吴某归还许某借款本金48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许某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过协查,暂未发现吴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中,法院依法将吴某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采取了冻结银行账户的执行措施。

  今年4月,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执行线索:“吴某现在重新开始做工程,经济能力有所好转,可能会有履行能力。”执行员当即联系吴某并责令其来法院申报财产、处理上述案件,否则将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吴某表示愿意同许某协商,但希望许某能适当让步,其愿意一次性还清。

  最终,双方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吴某于2019年7月底前一次性归还许某20万元。在约定期限内,吴某筹集到20万元现金,主动到法院履行。双方握手言和,十年积案终案。

  隐匿财产拒不执行被判刑

  项某与邓某因退股协议发生纠纷,婺城法院一审判令项某归还退股款16万元并赔偿利息。进入执行程序,法院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财产报告令等文书。

  被执行人项某在永康有个经营部,但长期亏损。在其两次向法院申报的财产申报表中,均报告自己无财产,也没有履行能力。然而,项某向法院隐瞒了不少财产——他将私下持有的180余克金手链、金戒指以260元每克的价格当给珠宝店,价格为4.5万余元,用于经营部房租。项某也未停止建造位于婺城区琅琊镇的自建房。近日执行人员对项某住所进行搜查时,意外发现其隐藏着的江西省德兴市香屯镇某村房产房产证、土地证各一本,后法院依法对该房产进行拍卖,以9万元成交。

  因为项某有隐藏财产拒不执行的违法行为,法院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项某这才交代,其对妹妹享有债权。执行人员于5月9日向其妹妹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由其妹妹代偿执行款92961.81元。

  最终,项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婺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史上最严”强制执行震慑力显现

  5月1日起,省高院正式施行《关于进一步强化强制执行措施若干意见(试行)》,力度之大,处罚之严,被称为“史上最严”强制执行措施。

  执行法官说,最严强制执行措施的出台,无疑震慑到了许多类似于包工头吴某这样的人。每当看到法院的执行行动,或大屏幕上滚动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又或者只要听到“失信”两字,他们都有可能噤若寒蝉,惴惴不安。但仍有一小部分类似于被执行人项某的,千方百计地隐匿财产,和执行人员玩“躲猫猫”,但最终下场就是“蹲牢房”,严密的法律不会给违法者有喘息的空间。

  据统计, 今年5—7月,婺城法院已将995名被执行人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3029人次,对160名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共计罚款276.89万元。同时排查拒执线索的案件36件,其中15件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今年前7个月,以拒执罪判决6件7人次。

标签: 强制执行;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 责任编辑: 沈正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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