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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档案文献史料个人工作室 以名字命名 你也可以申报
2016年08月18日 15:10:27 来源: 嘉兴在线-嘉兴日报 记者 耿俪洳 通讯员 李持真

  浙江在线8月18日讯 昨天,记者从嘉兴市档案局获悉,经过前期酝酿,《嘉兴市地方档案文献史料个人工作室认定命名和管理办法》已于近日正式制定出台。这意味着我市将在民间档案文献史料收藏爱好者中命名一批地方档案文献史料个人工作室。

  “制定出台这一《办法》,旨在进一步拓展征集、保护和利用嘉兴地方档案文献史料渠道,培育和激发民间档案文献史料收藏、保护、研究、交流、展陈、传播活力,提升档案文献史料民间遗存抢救保护水平,推进全市民间档案文献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嘉兴市档案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认定命名地方档案文献史料个人工作室也将进一步团结全市广大民间档案文献史料收藏爱好者,调动他们收藏地方档案文献的积极性,增强保护、抢救、研究民间档案文献的意识,提升全市民间档案文献收藏、研究、交流、传播的整体水平,推动民间收藏与国家征集保管收藏协调发展,进一步拓展档案史志工作的覆盖面,实现档案史志工作向基层、向个人延伸,促进档案史志资源共建共享。

  据了解,地方档案文献史料个人工作室由嘉兴市档案局、嘉兴市档案学会统一认定命名,具有一定存史育人功能,主要用于开展地方档案文献史料的收集、编研和展陈。在认定标准上,地方档案文献史料个人工作室除要求申请人热心嘉兴地方档案文献史料收藏外,还要有1000件以上地方档案文献史料收藏实体数量,收藏的民间档案文献史料主要与嘉兴区域相关,藏品具有专题性和系统性特点;其中收集、整理、更新、维护等工作能常态化。申请人还需具有一定的历史知识和档案文献修养,对自己收藏的物品有较深的认知,对收藏物品的档案文献史料价值有一定的认识,在收藏圈内有一定的知名度。

  与此同时,申请人还应向社会公众公开举办或参与过以个人藏品为主的展览;积极支持当地档案事业的发展,捐赠或寄存过自己藏品的实体或数字成果给当地档案局,并以共同开发或以其他形式参与当地档案事业发展;拥有或租赁指定的独立空间收纳展示自己的藏品,展陈场所能满足适当的参观教育需求。

  “接受认定命名后,档案文献史料个人工作室也将承担一定的义务和享有一定的权利。”该负责人表示。对于前者,地方档案文献史料个人工作室有义务向市档案局和当地档案局提供相关藏品的图片及资料,有义务协助举办全市民间档案文献史料展览及编纂相关档案、图书及画册,有义务每年提供公开发表与自身藏品相关的研究、鉴赏、征集文章。对于后者,地方档案文献史料个人工作室在编纂以工作师提供藏品图片和研究成果为主要内容的图书、画册时,可获得一定数额的经费资助,并可优先利用嘉兴市档案局展览场地及设施,合作举办以个人藏品为主要内容的档案文献史料展览,可优先获得嘉兴市档案局(馆)所编纂的各类档案史志成果,及参加各类研讨及考察活动。

  据介绍,地方档案文献史料个人工作室申报坚持自愿的原则,由市内民间档案文献史料收藏爱好者向市档案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市档案局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考察和评估后进行命名并挂牌。命名后,每2年组织一次考核,对地方档案文献史料收藏、抢救、保护、展陈、编研和征集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作室将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将视情要求整改或撤销个人工作室命名。

标签: 档案;个人 责任编辑: 朱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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