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检察院推行“生态修复”模式 促进生态循环发展
2016年06月17日 16:07:00
来源:
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6月17日讯买来鱼苗、提来水桶,将上万尾鱼苗缓缓放流至溪水中。这不是水利部门工作人员在投放鱼苗的场景,而是12名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嫌疑人自觉修复生态的一幕。近期,遂昌县检察院首次联合该县公安局、水利局开展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嫌疑人生态修复活动。
参加此次活动的12名犯罪嫌疑人均系近年来违反水产资源保护法规,在禁渔期内采用禁用方法在该县天然水域内非法捕捞水产品,而被水利执法部门予以行政处罚。遂昌县检察院在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中,侦监、民行干警走访了水利部门,通过调阅相关非法电鱼案件案卷、向水利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其落实执法措施,并对已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的12名人员进行立案监督。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基本查清案件事实。
据了解,今年以来,遂昌县检察院结合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积极探索“生态修复”办案模式。该院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同时,坚持办案监督与生态修复“齐步走”,对因非法捕捞水产品、滥砍滥伐等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的犯罪嫌疑人,建议其通过购买鱼苗放生、树苗种植等方式,对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其主动悔过情况依法作出从轻处罚。“通过开展‘生态修复’活动,不仅给犯罪嫌疑人一个纠正错误的机会,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而且最大限度地恢复被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行为所破坏的水产资源,修复生态环境。”遂昌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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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
责任编辑:
沈正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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