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恢复受污染或占用水域近300亩 遂昌“检察蓝”守护“河湖清”

2020-10-11 08:22:42 丽水日报 记者 麻萌楠 通讯员 周瑶

  “之前上游有人乱堆砂石占用了河道,导致河床升高,直接影响到我们下游的村子,多亏了检察院的同志帮我们消除隐患。”日前,说起之前遂昌县检察院治理河湖的事,大柘镇梭溪桥村村民老林十分感激。

  今年以来,遂昌县检察院以环境公益诉讼为抓手,积极构建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治理新格局,县域河湖水生态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目前,已办理河湖治理类公益诉讼案件5件,督促2家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治理恢复受污染或占用水域近300亩,清理非法堆放的渣土及砂石料4万余立方米,收缴生态修复赔偿金6000余元。

  “今年4月,在县重点工程‘天工之城’核心区块湖山乡仙侠湖区域内,我们发现存在将水上养殖管理用房出租给垂钓者,且部分租户将生活污水直排、垃圾乱丢造成污染。”遂昌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对此,遂昌县检察院一方面厘清监管职能部门,及时就存在问题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另一方面,就湖区内非法安置网箱、非法搭建管理用房等问题召集相关部门协商治理方案。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即时开展整改,先后发布《遂昌县仙侠湖水面整治通告》《遂昌县仙侠湖渔业网箱(含管理用房)管理办法》等,加强整治。

  目前,仙侠湖区域共拆除非法网箱面积近18万平方米、非法搭建的养殖管理用房8500多平方米,仙侠湖又恢复往日的清朗。

  开展河湖治理,单靠检察机关的力量并不够。为此,遂昌县检察院对内完善内部协作,要求检察官在办案时对发现的涉河湖类公益诉讼线索,及时移送公益诉讼部门,今年已移送案件线索8条;对外,通过圆桌会议、联合巡查等,强化部门间沟通协作,并在制发检察建议后积极回访,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同时,检察机关还聘请了渔业、林业等领域18名专家作为公益诉讼专家库成员进行支持。

  此外,遂昌县检察院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全力促进河湖生态环境修复。今年,该院在确保程序公正和受损公益得到妥善修复的前提下,集中与3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开展诉前和解工作。目前,相关修复费用已缴至该院设立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赔偿金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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