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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即将跨入新年度基层医疗机构常用药品范围将进一步扩充
2017年04月26日 08:39:24 来源: 宁波日报 记者周琼 通讯员任社

  记者昨日从市社保局了解到,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将于5月1日跨入新的结算年度。从5月1日起,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门诊常用药品范围将进一步扩充。

  市社保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职工医保政策,跨医保年度住院的参保人员医疗费将按新年度计算。如参保人员在4月30日前入院治疗,在5月1日后办理出院结算,其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均计算到5月1日后的新年度,住院起付线、年度累计费用、医保基金承担比例均按新年度开始计算。同时,在本次的跨年度调整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门诊常用药品范围进一步扩充。记者了解到,在药品范围中,删除了使用率较低的15种药品,增加35种常用药品,数量由原来的133种增至153种,涉及的慢性病种类由13种增至23种,新增癫痫、关节炎、慢性活动性肝炎等10种常见慢性病的部分药品。

  同时,记者了解到,在跨年度期间,从4月30日16时30分至5月1日13时30分,医保系统将停止服务21小时。交易结算暂停期间,医保参保人员和各类医疗统筹人员,可凭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医疗统筹证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应急记账,也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选择先由个人现金支付,节后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由个人现金支付,节后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不过要着重提醒的是,停止服务期间,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购药费用不实行应急记账,也不能申请零星报销。

  另据记者了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将在5月1日凌晨统一更新,新年度个人账户一次性预计入12个月的资金。市区职工的具体划入情况为:在职职工按2017年4月本人缴费的基数预计入,45周岁以下划入比例为3.4%,45周岁(含)以上划入比例为3.7%;退休人员70周岁以下划入金额2640元,70周岁(含)以上划入金额为2940元。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新年度个人账户一次性预划入金额根据年龄略有不同,其中45周岁以下人员划入1174.80元,45周岁(含)以上人员划入1278元。

标签: 常用药品;基层医疗机构;范围;参保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 杨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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