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不到, 西区四座桥近2000株鲜花被盗

2018-05-08 09:14:51 衢州晚报 记者 承晗璐 通讯员 姜君

  从衢州老城区沿衢江大桥到西区,最先映入眼帘的是桥面上精心装点的彩化景观,或繁花满树,或花团锦簇,让人忍不住多看几眼。可与这份美丽不相符的却是盗花贼的痛下狠手,一个月不到,西区包括衢江大桥在内的四座桥面上,有近2000株鲜花不翼而飞。

  今年4月12日,衢江大桥、白云桥、紫薇桥、花园桥两侧、中央绿化带种下一批精品鲜花,它们中有丽格海棠、舞春花、三角梅、矮牵牛等品种,花色诱人、品相上乘,本用作公共观赏,却从种下第二天起,屡遭偷拔。“种下去就有人偷,基本上是老年人或附近村民,早晚锻炼或路过时顺手牵羊。有时被我们抓现行,他们有的会种回去,有的语气挺嚣张。”西区管委会城管办巡查科副科长雷忠强相告,巡查人员没有执法权,抓了现行只能制止和劝导,并对失窃的花卉进行补栽。由于不同批次的同种花卉规格也不同,补栽也可能使景观效果大打折扣。初步估计,四座桥面上被盗的鲜花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三万元。

  不仅如此,西区市政广场、道路绿化带等有花卉景观之处,丢花现象同样普遍。

  根据《衢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草坪、树木、绿篱、采摘花果枝叶、掘取树根、剥取树皮;违反上述规定的,将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美丽大花园需要市民共同守护,这种只顾一己之利,无视法律法规的不耻行为和大环境格格不入。”雷忠强表示,近期,多部门已加强联动,人防与机防相结合,多点布控监控,全力打击偷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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