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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擅自入室拍摄 还发照片到业主群指责 涉事业主:这侵犯了我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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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4/19
09:35:12
2023-04-19 09:35:12 来源:绍兴晚报 记者 陈焰

  “我遭遇了一件非常闹心的事,但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希望晚报能帮我支个招。”昨天,市民许先生向晚报记者求助。

  许先生说,今年3月,他经向物业申请备案,开始对位于越城区大家湛景满园的一套下叠别墅进行装修。3月27日下午1时50分许,有两名自称“隔壁邻居”的女士,以“与业主说好了”,要“参观、参考”为由,让装修师傅开门进入室内,用手机进行拍摄。一天后,就有城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联系他,说有针对其室内装修的投诉,紧接着,房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也电告许先生,由于涉及举报,须对他的局部装修进行第三方鉴定。

  许先生考虑到有陌生人进入家中,存在安全隐患,于3月29日向越城区公安分局稽山派出所报了警。民警于当日到达小区进行了监控采集,并在第一时间比对出陌生人真实身份。当天晚上,民警电告许先生,说两名女士称入室只是参考一下装修,已对其进行了电话教育。同时出于个人隐私考虑,民警没有将两人的身份信息透露给许先生。

  这件事情本来已经过去了,但令许先生想不到的是,4月6日,在有60多个人的小区业主群里,有人发出了许先生家正在装修的室内照片(或为视频截图)。照片配文指责许先生野蛮装修,还说了“涉及犯罪”“要坐牢”等话。许先生通过图片细节看出应该是3月27日拍的室内现场。发照片的人还公布了许先生的具体房号。许先生认为,当时那两名女士编造理由入室拍摄,主要是为了对他进行举报。“以这种方式拍摄并在业主群里恶语相加,还透露我的房号,这侵犯了我的个人隐私,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许先生认为,他的装修如果有问题,相关职能部门会对他处理,但这种公开他个人信息的方式极为不妥。

  4月12日,许先生再次到稽山派出所,详细反映了上述情况,并希望警方能对当事人作出相应处理。当天下午6时,许先生拿到了派出所“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告知书称,许先生报称的“业主未经其允许到装修现场拍照、并发布于业主微信群一案,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范围。公安机关依法不予调查处理,请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投诉或投案”。

  许先生对记者说,市民碰到这样的问题,通常想到的就是找警方,现在公安机关希望他到有关主管机关报案,可他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反映。

  记者为此咨询了有多年执业经验的律师。律师说,许先生可以通过下述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是向法院起诉,要求当事人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二是可以通过“12348”公共法律援助热线,寻求帮助;三是可以通过社区调解等方式,让当事双方当面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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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隐私;邻居责任编辑:庞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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