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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全面启动 助力绘就新时代幸福颐养绍兴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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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6/29
15:01:12
2023-06-29 15:01:12 来源:绍兴日报 记者 裘 玮

  6月28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绍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动员部署视频会议,进一步助推我市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建和,副市长胡敏参加。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及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分会场会议。

  《绍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于2021年12月1日正式施行,就政府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领导、设施建设、规划编制、配套用房建设、社会服务、资金保障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根据相关实施方案要求,此次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共设置10方面情况84个检查项,采取统一部署,市县乡三级联动监督的方式开展,计划从6月开始持续到11月,全面深入了解《条例》执行情况,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条例》实施工作。

  谭志桂要求,各级人大要坚持突出法治导向、问题导向和基层导向,牢牢把握执法检查的关键重点,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规范运行,监督推动工作落实和问题解决,加快打通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要体现强化协同配合、放大监督成效、营造浓厚氛围的“三个要求”,提升执法检查综合质效,确保各阶段各环节任务落细落实,更好推动养老服务制度优势转化为养老事业发展效能,在全社会形成合力推进的生动氛围。要注重“线上+线下”“项目+清单”“规定动作+自选动作”的“三个结合”,拓展执法检查方式方法,确保有效提高执法检查针对性实效性,以高质量执法检查推动《条例》在我市全面有效实施。

  谭志桂希望,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以落实“国之大者”的高度去认识养老服务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在养老服务领域落实落地。要以保障“关键小事”的温度去推进养老服务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养老服务需求。各级人大要以一直“紧盯不放”的力度去助推养老服务工作,为绘就富裕富足、普及普惠、尊老孝老、乐活乐享的新时代幸福颐养绍兴图景贡献更大力量、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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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责任编辑:庞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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