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台州 正文
酒后闹车站 临海警方开出省内首张个人“反恐罚单”
2016年07月05日 10:43:00 来源: 台州晚报 记者 高波

  浙江在线7月5日讯 事情发生在7月1日上午10点多钟,时值周五,临海客运中心短途客运候车厅,等着回家过周末的乘客在安检门前排起了长队。正在乘客们将行李塞进安检机,有序通过安检门时,一名60多岁的老汉试图从安检门旁绕过去,直接从安检机上拿大包行李。

  记者在现场监控视频内看到,车站安保人员发现老汉的举动后,当即上前制止,双方在安检门前争执了起来。

  实际上,这名老汉在过安检门前,早就“成功”引起了安保人员的注意。临海客运中心安全稽查科副科长丁必成介绍,老汉姓丁,今年65岁,老家在天台,这些信息都是工作人员在检查乘客身份证时看到的。因为丁老汉在被要求出示身份证时不予配合,争执许久之后才出示身份证。

  丁必成回忆,在争执时,丁老汉身上散发出一股酒味,显然是喝了酒,因此一看到他就试图绕过安检门,工作人员看见就上前劝阻。

  “闹车站”触及《反恐法》,被罚1800元

  劝阻无效,丁老汉骂骂咧咧闹了四五分钟,眼看要耽误其他旅客过安检,工作人员将丁老汉带到办公室调查,同时也向古城派出所报了案。

  民警到场后了解到,丁老汉当天是从广州乘客车到临海,并转车去天台。民警蔡军辉检查过丁老汉手里拎的行李,是一壶5斤装的自酿米酒,已经喝了一小半,丁老汉看起来也有些犯迷糊。

  “按照安检标准,散装白酒只能携带1000毫升以下,除去在车上喝掉的小半瓶,剩下的仍然不符合规定。”蔡军辉介绍。由于丁老汉在车站的举动过于异常,当场被民警带到派出所,约束在醒酒室调查。

  虽然丁老汉醒酒后,对自己的举动表现出悔意,但为时已晚。根据《反恐法》第91条之规定,拒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工作的,由主管部门处20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民警提醒,公共安全千万别大意

  丁老汉这么一闹,受到了罚款1800元的行政处罚,成了省内《反恐法》开出个人罚单的首例。

  而针对企业单位,《反恐法》早已是高压线,今年5月31日,三门县公安局依据《反恐法》,对海游街道某液化石油气贮罐站作出罚款7万元,并对两名责任人分别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6月25日,杭州拱墅区一家酒店因不按要求落实住宿人员身份查验登记,也收到了一张10万元的“反恐罚单”。

  那么,哪些行为容易触及“反恐”这条高压线呢?蔡军辉介绍,在G20峰会期间,警方对公共安全方面必然有更高的要求,不管是对于企业、单位还是个人,但凡在车站等公共场所遇到安全检查,尽量配合;住宿、快递等需要实名登记的业务,该登记就登记;网上涉及恐怖活动的信息,未经核实切莫转发。


标签: 临海;反恐;罚单 责任编辑: 冯一伦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
./W020160705385914675587.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