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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标准化试点工作树起“国字号”招牌
2016年07月31日 11:02:10 来源: 台州日报 记者 洪雨成 实习生 金雅婷

  浙江在线7月31日讯 连日来,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会同省标准化研究院的专家来到市本级和各县(市、区)中心处室,深入镇(村)级基层便民点,对职能权限、处室分工、通用标准基础情况、前期行政服务标准化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

  台州市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是我市当前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个重点。继今年1月被列为省级试点以来,6月又再度获得国家级立项。

  7月26日,市行政服务中心召开标准化试点工作动员大会。该中心副主任郭健跳在会上号召,“‘好声音’已经开唱,接下来就看我们怎么把‘唱’变‘做’,把行动转化为成果,树好台州标准化工作的‘国字招牌’。”

  标准化是行政审批改革趋势

  在专家看来,标准化是行政审批服务的必然趋势,标准化能有效解决行政服务提供过程中的效率不高、权责不清、程序不规范、信息不透明等问题,最终让办事者都能享受无差别化服务,促进政务服务均等化、规范化、高效化。

  台州是国家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的目的正是服务于此。

  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台州的成效有目共睹。市、县两级行政服务中心不断改革、勇于创新,在实践中摸索出一系列适应发展的行政审批服务新方式、新做法。“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我市做到了全省率先实行,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创新工业投资项目审批,建立了七大分类审批模板,实行模块化审批;推行中介全流程“打包制”破解“中介阻”,投资项目审批实现提速提效。

  “这些创新性做法,应以标准的形式予以固化,使成功经验可复制、可推广。”市质监局副调研员花文杰表示,下一步的试点工作需要将标准化与行政审批工作有机融合,找准切入点,尤其在制定时,注重标准的可重复性和可实施性。

  体系建设初有成果

  此前,经过反复探讨修改,《台州市行政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已于6月5日正式出台。

  根据方案部署,我市行政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总体时间为两年,即从2015年11月启动开始,到2017年11月验收结束。总体可分为宣传启动阶段、体系建设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和总结验收阶段等四个时期,每个阶段持续约半年。

  “目前,我们正处于体系建设阶段。”郭健跳介绍,“从7月到12月的半年内,工作重点将放在细化梳理标准化审批服务项目,构建台州市行政服务标准体系框架,编制行政服务标准化文本,对文本进行深入讨论、审查、论证,发布行政服务全生命周期标准体系。”

  据了解,在与省标院专家共同调研的基础上,我市已初步形成标准体系,其中包括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四项,服务保障标准体系29项,服务提供标准体系459项。此外,标准化目录经初步梳理后,暂拟订联办件50项、企业全生命周期事项261项、自然人全生命事项124项,进驻中心、但没有包含在生命周期事项的还有151项。

  此外,省标院的专家还为与会人员作了标准化文本编制的业务培训,全市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文本的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展开。

标签: 试点;标准化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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