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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低保将消除城乡差异 力争2018年实现同城同标
2016年07月28日 09:37:13 来源: 温州日报 严芒芒

  浙江在线7月28日讯 消除城乡低保标准差异,实现同城同待遇。记者昨从市政府网站获悉,温州市将取消市域内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户籍和身份限制,建立低保救助城乡一体化新格局。

  昨天,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就推进城乡低保救助一体化提出实施细则,力争3年时间,以县为单位,加快实现低保城乡一体、标准一致,不断完善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机制,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低保对象精准核定、差额补助机制。

  在具体做法上,各县(市、区)将分步实现县(市、区)域内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一体化。其中,2016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要达到城镇低保保障标准的85%,2017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要达到城镇低保保障标准的95%,2018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要达到城镇低保保障标准的100%。户籍制度改革后,按照老户口老政策,新户口按区域划分来区别对待,直至2018年实现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相同。

  据悉,低保对象申请实行按户籍地管理。市区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的制定,将由市政府统一调整并公布实行;各县(市)的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的制定,将由各县(市)政府自行调整并公布实行。

  为让政策更好地落地,温州市将加大对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投入力度。同时,依托居民家庭信息核对平台,不断完善低保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在统一经济领域内低保制度城乡统筹,低保对象有进有出、低保标准有升有降。


标签: 低保;救助 责任编辑: 石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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