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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将实施“白鹿引才”工程:四类人购房享优惠
2017年09月11日 08:48:12 来源: 温州日报 记者 潘舒畅

  从今年起,鹿城区将不惜重金引进和培育省内外高层次名师、名校长,力争到2019年,全区30%的公办学校(含幼儿园)有名校长,各主要学科60%的学段有区级及以上名师;到2021年,全区公办学校(含幼儿园)名师、名校长覆盖率达80%。昨日召开的鹿城区教育发展暨2017年教师节庆祝表彰大会上,一份新鲜出炉的《鹿城区白鹿教育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引起了参会人员的关注。

  《办法》规定,引进和培育的对象有四类:获得省功勋教师、特级教师,或是经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正高级教师、省教坛新秀、市名校长、市名师、市名班主任,或是经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市教坛新秀(地级市)、市教坛中坚,或是经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京、沪、苏、浙四省(市)省级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县(市、区)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市学科骨干教师(地市级),县(市、区)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或是经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办法》强调,引进的教育人才除按职级、职称享受鹿城区教育系统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及相关社保待遇外,还享受面积不等的住房优惠待遇。在尚未安排优惠住房阶段,第一、二类教育人才如其家庭在鹿城区无住房,可由区政府免费提供租赁房源或享受财政租赁补助。此外,第一至四类教育人才子女在就学方面可享受一定照顾。

  针对鹿城区内现有及新入选的人才,根据骨干教师考核情况,经鹿城区名师、名校长引进和培育工作领导小组评定,逐年落实购房优惠政策。具体为:2018年落实区内现有第一类人才,2019年落实区内现有第二类人才,2020年开始逐步落实区内现有第三类人才,2021年开始逐步落实区内现有第四类人才。新入选的第一、二类人才于当年度予以落实购房优惠政策,新入选的第三类人才从2020年开始逐步落实购房优惠政策,新入选的第四类人才从2021年开始逐步落实购房优惠政策。

  在人才培育方面,《办法》规定,要建立鹿城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培育管理体系,面向全区选拔一批优秀教师,组建鹿城区名师工程高端研究班、高级研修班和校(园)长高级研修班,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聘请知名专家、名师担任领衔导师,为全区评选高层次优秀教师储备人才。同时,依托市、区名师工作站和名师工作室,发挥名师的示范辐射作用,加快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优秀教育人才,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此外,加大培训经费的投入力度,确保优秀教育人才培养工程的顺利实施。

  昨天的会议还表彰了一批2017年度鹿城区优秀班主任、区优秀教师和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等。


标签: 人才引进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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