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25个民宿村、群向全球招商 10条新政给出最大诚意

2020-05-25 08:56:26 浙江新闻客户端 记者 项乐茹 孙凛

  “论剑”产业未来,“宿说”瑞安发展。5月24日,由市人民政府、省旅游民宿产业联合会主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承办的2020瑞安民宿产业发展招商大会举行,近百位民宿投资人、民宿大咖汇聚一堂共话瑞安民宿产业发展。现场,瑞安市11个乡镇(街道)25个民宿村(群)面向全球招商,集中签约13个民宿项目,并重磅发布“全省最优惠”的支持民宿产业发展新政策十条,借民宿集群发展“热潮”点燃乡村振兴发展新爆点。

  瑞安25个民宿村(群)面向全球招商

  民宿经济是幸福产业,是疫后消费复苏、乡村全面振兴、高水平全面小康的重要引擎。当前,瑞安市主动把握发展机遇,积极践行“两山”理念,充分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深厚的人文底蕴和自身的产业结构,强化政策激励、激活投资主体,大力培育有文化、有特色、有活力的乡村特色民宿,目标通过三年时间,重点培育10个以上各具特色的民宿特色村(群)。

  “林川的好山好水还养在深闺人未识,期待遇见有缘的你”“欢迎大家来湖岭泡温泉、骑绿道、吃牛排、住民宿,我们将提供优质服务”……会上,瑞安市11个乡镇(街道)党委书记一一上台,卖力推介民宿项目,向投资人盛情发出邀请。目前,瑞安市编制完成11个乡镇(街道)、25个民宿特色村(群)的民宿集群发展战略规划,计划通过引入文化、餐饮、休闲、体验等配套产业打造多业态民宿村。现场集中签约13个民宿合作项目,预计落地后将至少形成5个民宿特色村。

  在随后举行的民宿产业集群发展论坛上,李超骏、周元凯、蔡正沛、徐夏怡、石晶等五位民宿业界大咖、品牌创始人,围绕“共识 共创 共赢”的论坛主题,纷纷为瑞安民宿产业发展献计献策,并主动表达了要在瑞安投资民宿的意愿。

  “今天的大会意义非常,是瑞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论的具体实践,必将推动瑞安民宿产业和旅游发展,在乡村振兴的征程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瑞安市委书记麻胜聪说,希望更多的民宿投资方青睐瑞安,共同把瑞安的民宿产业打造成精品民宿群,把瑞安打造成为浙南乃至全国甚至国际上有影响力的民宿目的地、网红打卡地。

  瑞安出台10条民宿新政,单家民宿最高奖励178.5万元

  招商大会上,瑞安市重磅发布“全省最优惠”的《瑞安市支持民宿产业发展新政策十条》,以最大诚意招揽各方企业来瑞投资、最大范围鼓励村集体和村民支持民宿产业发展、最大力度打造多元业态融合发展的民宿产业链,全力推动民宿产业向集群模式扩张。

  《新政策十条》涵盖培育发展民宿特色村(群)、鼓励规模化流转、培育发展精品民宿、引导民宿品质化、特色化发展、支持民宿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激励民宿实行线上营销、引导特色村多业态发展、加强金融支持、加大文旅融合发展、支持民宿承接职工疗养等十个方面内容。

  具体看10条民宿新政,可谓干货满满、诚意满满。其中,“被列入培育的民宿特色村内且符合有关规定的精品民宿,经验收合格后每家给予50万元奖励”“ 列入民宿特色村(群)培育的村同步享受“三权分置”试点村相关政策,有社会资本投入的可获得市财政不少于500万元的专项资金”“创办文旅融合项目的企业或个人,经申报认定,可享受贷款额度为100万元以内(含100万元)的利息补贴”等政策,每条都属于大手笔且高含金量。

  经过推算,根据扶持政策,一家投资400万元的民宿最高能拿178.5万元的奖励资金。值得一提的是,瑞安市还支持民宿承接职工疗休养,这项政策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大大提升民宿周一到周四的入住率,让民宿行业从此“无淡季”。

  力度空前的扶持政策,深厚的资源基础和优质的发展环境,无疑为民宿产业发展注入强心剂。“我们计划打造7间不同风格的单体民宿,形成以瓯窑文化为核心的主题体验式民宿群。”达成陶山镇瓯窑古镇瓦瓯WOW精品民宿项目合作意向的居云山舍民宿创始人张惠乐告诉记者,当前政府推出的一系列政策和服务,很大程度激发了他们的合作意愿,看好瑞安未来走出独具特色的民宿产业发展路径。

  “瑞安市计划通过三年时间,重点培育10个以上各具特色的民宿特色村(群),到2022年底确保全市民宿接待床位达到5000张。”瑞安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党委书记王心海说。据悉,瑞安市下步将持续靶向发力,成立市镇两级专班,推动民宿村(群)精准落地,并联动推进美丽城市、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建设,打造“云江悠境”“陶泉福地”两条旅游精品带,实施乡村振兴示范带“1134”工程等,强化先期项目示范带动作业,以点带面引领民宿产业发展。

  【新闻+】

  瑞安市支持民宿产业发展新政策十条(试行)

  一、培育发展民宿特色村(群)

  1.对具备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等资源优势且可流转一定体量闲置民房和集体土地的村,经申报择优列入民宿特色村(群)培育,同步享受“三权分置”试点村相关政策。

  2.对2021年底前列入培育的民宿特色村(群),并有社会资本投入的,由市财政安排不少于500万专项资金,用于专项规划编制、整村环境提升和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3.落地3家及以上民宿的特色村(群),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以建设公共配套设施。

  4.落地3家及以上民宿,且达到民宿特色村(群)各项标准的,连续3年每年给予村集体10万元的补助,用于游客中心、停车场、旅游厕所、内外部交通指示系统等公共旅游配套设施的提升维护和环境保洁。

  二、鼓励规模化流转

  1.鼓励村集体组织对本村具有合法产权的闲置农房(宅基地)进行统一流转。流转规模达30间以上,流转年限在15年(含)以上、20年(含)以上的,并经瑞安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流转鉴证的,分别给予房屋产权所有人每间10000元、15000元的奖励(每间占地22-47.25平方米(含),超过47.25平方米的按两间计算,超过94.5平方米的按三间计算,以此类推)。签订流转合同的兑现村集体组织30%奖励,流转至市场经营主体,开工建设后兑现产权所有人剩余70%奖励。流转协议到期后,房屋产权所有人可按照瑞安市农村建房有关规定进行重新拆建。

  2. 集中连片流转农田、山林、溪滩等土地面积达30亩以上,并签订规范土地流转合同且流转期限在5年(含5年)以上,适宜发展农旅体验、配套休闲等项目的,由所在乡镇街道出具证明,分别给予签订协议的农户(承包方)、经营主体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每亩100元、100元和150元的一次性奖励。合计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培育发展精品民宿

  每年开展精品民宿培育工作。在列入培育的民宿特色村(群)内,一次性投资额超过400万元(不含土地投资、租赁费用)的民宿,由投资方提出建设方案,经专家综合评定列入培育的,列入培育之日起10个月内建成并对外开放,经验收合格,每家给予50万元奖励;对已被浙江省评定为“金宿级”以上的民宿企业来瑞投资的,再给予20万元奖励。

  四、引导民宿品质化、特色化发展

  1.对照《瑞安市级民宿等级基本要求与评定细则》,开展民宿品质化特色化评定。被评定为瑞安市级示范型、舒适型、经济型的民宿,分别一次性给予每个客房1.5万元、1万元、0.5万元的奖励。

  2.被评定为浙江省白金级、金宿级、银宿级民宿(国家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分别一次性给予8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

  五、支持民宿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开办民宿确因经营需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允许建设阳台、逃生梯、景观构筑物和厨房、皮草间等临时建筑,建筑面积控制在总建筑面积的10%以内。

  六、激励民宿实行线上营销

  入驻两个以上瑞安市认可的“去哪儿”“携程”“同程”等知名第三方平台的民宿,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首次年网络销售额合计超过30万元的民宿,再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七、引导特色村多业态发展

  在民宿特色村(群)内发展民宿和餐饮、休闲、体验等配套产业,且与特色村产业规划相符,特色鲜明的,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投资、租赁费用)的项目,对外营业后经申报认定后,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八、加强金融支持

  民宿特色村(群)内创办文旅融合项目的企业或个人,经申报认定,可享受贷款额度为100万元以内(含100万元)的利息补贴,补贴标准按当月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贷款基础利率(LPR)执行,凭银行借据和利息收据,给予2年50%贴息。

  九、加大民宿融合发展

  1.鼓励在民宿特色村(群)开设瑞安特色农产店(柜),面积30(含)平方米以上,经营满半年,经认定给予每家4万元奖励;面积不足30平方米,超过15(含)平方米的,经营满半年,经认定给予每家2万元奖励。

  2.支持在民宿特色村(群)发展非遗、民俗体验类项目,鼓励民间收藏进民宿特色村(群),经营满一年后,经申请认定,连续3年给予每户每年0.5万元的补助。

  3.实施特色阅读进民宿特色村工程。投资方在民宿内建设特色阅读点,符合条件的由主管部门授牌并统一配送图书。鼓励民宿举办各类文化活动,优先享受公共文化活动奖励政策。

  十、支持民宿承接职工疗休养

  瑞安市职工疗休养点优先考虑安排瑞安市民宿,除对口扶贫地区以外,原则上在瑞安市民宿内过夜天数不少于总疗休养天数的40%。对安排瑞安市外的事业、行政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来瑞安市疗休养并安排入住民宿的,按照实际疗休养天数,给予旅行社每人每日一定金额的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瑞安市文广旅体局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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