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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社区治理条例》将于9月25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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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9/06
15:22:57
2023-09-06 15:22:57 来源:温州网 记者 潘涌燚

  9月25日,龙港撤镇设市将满四周年。在四周岁“生日”到来之际,龙港在基层社会治理领域方面又迈出了关键性一步。

  9月5日上午,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龙港市社区治理条例》法规实施媒体见面会。记者在会上了解到,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龙港市社区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9月25日开始实施。该《条例》也是全国唯一一部规范“市管社区”的地方性法规。

  龙港是全国唯一实行“大部制、扁平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县级市,扁平化治理的最大特点就是不设乡镇和街道,实行“市管社区”穿透式直接管理,具有重大突破性、全国首创性。市人大相关负责人表示,制定该《条例》,就是保障龙港“市管社区”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运行,确保龙港改革于法有据、有法可依。

  即将实施的《条例》,进一步细化、规范在市管社区体制下,乡镇(街道)的职责和工作由“谁来承接、如何承接”的基层治理问题,具有不少的特色亮点。

  其中,《条例》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责由龙港市政府及其部门履行,解决乡镇 (街道)行政职责出现行使主体缺位问题,确保法律、法规在龙港的有效实施。《条例》列举十一项政府及其部门的部分工作事项,包括依法由乡镇人民政府实施的部分服务性、事务性工作事项,基于便民原则,可以通过委托、政府购买等方式办理。此外,《条例》设立了清单化管理制度,规定龙港市人民政府需拟定三张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为进一步厘清政府部门和社区的职责边界提供法定依据。

  市人大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要集聚工作合力,共同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推动龙港改革更好书写“后半篇文章”,继续勇闯“改革深水区”,进一步擦亮“国字号”改革金名片。

  据了解,《龙港市社区治理条例》是我市自2015年获批行使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22部法规,也是继楠溪江保护管理、泰顺廊桥保护、洞头“海上花园”建设等立法后,我市上下协同为县域立法的又一项重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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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责任编辑:江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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