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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药局发布野生毒蘑菇消费警示
网传识别法其实不靠谱
2016年06月17日 04:29:00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记者 陆遥

  浙江在线6月17日讯 (浙江日报记者 陆遥) 夏季到来,随着雨量充沛、气温升高,野生蘑菇进入生长旺期。为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野生蘑菇安全消费警示,提醒广大群众不采、不食、不买、不卖野生蘑菇,确保不发生中毒事件。

  据统计,2015年,全国食物中毒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169起,中毒5926人、死亡121人。其中,发生因误食毒蘑菇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41起,中毒178人、死亡65人,成为食物中毒事件的主要死亡原因。

  专家提醒,预防中毒的最有效办法,就是不采食野生蘑菇。消费者切勿采集未食用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鉴别野生蘑菇目前没有简单易行的方法,民间流传的一些识别方法经证明并不可靠,而网络上传播的识别方法纷杂多样,与实际出入较大,极易造成误导。

  为此,各餐饮服务单位应加强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管理,不得采购“三无”产品、有毒有害的食品,严禁采摘、采购野生蘑菇,严禁使用野生蘑菇作为食品原料,确保加工可食蘑菇时不混入有毒品种。消费者一旦食用野生蘑菇后出现中毒症状,应立即催吐,保留食物原料并尽快就医。消费者在餐饮单位用餐后要索取发票等消费凭证,一旦出现消费纠纷时可作为维权依据。餐饮服务单位一旦发生毒蘑菇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配合救治患者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标签: 蘑菇;中毒;食品原料;采购 责任编辑: 程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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