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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间,率先走出经济先发地区法治先行新路子
法治浙江,这些大事让我们铭记
2016年07月14日 05:53:18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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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

  浙江在线7月14日讯(浙江日报记者/金春华 实习生/张卓)2006年4月,浙江省委作出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10年来,历届省委以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的决心和担当,让我省民主法治建设结出了累累硕果。

  历史是一面镜子,它照亮现实,也照亮未来。法治浙江建设10年间,发生了许多具有深远影响和历史意义的重大事件。

  这些事件,有顶层设计,也有具体实践;有关系到所有浙江群众的全局性政策,也有一镇一村的创新;有助推“两富”“两美”浙江建设的良策,也有上升为全国样本的理念……它们源于法治,创新了法治,又推动了法治,让法治阳光照进每个人的内心深处。

  10年砥砺前行,而今,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在10.18万平方公里的浙江大地上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回顾这些足以光耀史册的历史瞬间,我们何其骄傲,我们更加自信。省委作出建设法治浙江决定

  【事件概述】

  2006年4月,浙江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对建设法治浙江进行了全面部署,率先开始了建设法治中国在省域层面的实践探索。2014年12月,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决定》,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认真总结法治浙江建设的成功经验,提出了建设法治浙江的新要求及具体举措。如今,我省成为全国公认的法治化程度最高的省份之一,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

  【镜头回放】

  2014年5月,省政府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主任章靖忠等7名律师被聘为首批省政府法律顾问。据章靖忠回忆,受聘不久,省政府法律顾问组就召开会议,让与会顾问们就如何开展日常工作进行讨论、提出看法。法律顾问们提出,希望能及时看到新发布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能落实参会权利。根据讨论意见,省政府法制办和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了《省政府法律顾问组日常工作运行机制和方式》。如今,每当有新发布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每位法律顾问都能收到寄送来的纸质版本。依法治水——浦阳江之变

  【事件概述】

  发源于浦江县的浦阳江,是钱塘江的重要支流。2013年前,因受当地水晶加工业的影响,浦阳江成为全省污染最严重的河道之一。

  2013年,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提出,以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为突破口,倒逼我省经济转型升级。“五水共治”吹响了我省全面治水的行动号角。浦江县委、县政府坚持依法治水,近3年来共立案处罚458起,其中行政拘留332人,追究刑事责任77人。全县水晶加工户从2.2万余家规范整合至目前的1200余家。

  浦阳江治水,为我省全面推进“五水共治”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

  【镜头回放】

  周末清晨,浦江县城翠湖边的晨练人群多了起来,大妈们热情地跳着广场舞。到了晚上,散步的人更多,夏天时每天会有上万人在这个天然浴场里游泳。

  从垃圾湖变成天然浴场,水质由劣Ⅴ类提升至Ⅱ类,翠湖的变化只是浦江“五水共治”的一个缩影。3年间,两万余家水晶小作坊被关停,占浦江总数的90%以上。污染源清除掉了,绿水青山又回来了。浦江水晶业最红火的新光村,关停掉280家水晶小作坊后,古村落开发成了乡村旅游的景点,每逢双休日有上千人来旅游。人大立法助力“三改一拆”

  【事件概述】

  2013年2月,省政府决定,在全省深入开展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简称“三改一拆”)3年行动。2013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对违法建筑的认定、处置原则、处置主体、处置程序、处置方式、责任追究、权利保障等具体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为顺利推进“三改一拆”行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截至今年2月,全省已累计拆除违法建筑4.82亿平方米,腾挪了发展空间,倒逼了经济转型升级,推进了一大批民生项目建设,改善了群众居住环境,实现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促发展、拓空间、优环境、保稳定、惠民生的基本目标。

  【镜头回放】

  近年来,文成县连续摘得国家生态县、中国长寿之乡、省级森林城市、省级园林城市等“金名片”。这些成绩的取得,与“三改一拆”息息相关。自2013年以来,文成县连续出台了50余个涉及“三改一拆”的县级规范性文件。2015年,该县在“无违建县”创建中的拆违量达19.68万平方米。值得称道的是,在这过程中全县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实现省平安县“九连创”。实施“一打三整治”专项执法

  【事件概述】

  2014年7月,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关于修复振兴浙江渔场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围绕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和“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总体部署,以推进海洋经济强省、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振兴浙江渔场为目标,以“打非减船”、修复资源、强化管理为重点,用3年左右时间开展浙江渔场“一打三整治”专项执法行动。

  【镜头回放】

  从去年开始,嵊泗县菜园镇的船老大姚海不再下海捕鱼,而是“转行”成立了从事海洋岛礁资源修复和贝类养护工作的专业合作社。和姚海一样,尽可能保护海洋生态资源、经济和生态协调发展等理念已成为当地人的共识。“一打三整治”开展以来,截至去年底,全省累计取缔涉渔“三无”船舶14004艘,完成5306艘“船证不符”渔船初步整治,清缴以“一电四网”为主的“绝户网”17.41万顶(张),增殖放流各类水生生物苗种50.3亿尾(粒),在全国率先建立了海洋环境季度监测通报制度;查处违法案件2630起,移送司法机关146人,打破了长期以来国内海洋捕捞“无序、无度”和“不敢管、管不了、管不好”的局面。富阳权力清单制度改革

  【事件概述】

  作为全省县级权力清单制度唯一试点单位,富阳于2014年6月25日公布了全国首份县域行政权力清单,并取得“三单一图一改”的试点成果。改革后,富阳原始行政权力从2008年的7800余项削减到4825项;常用行政权力从2500余项削减到1474项。原有的724项行政审批事项,经过减、并、转、放后保留291项;制定了部门责任清单和工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编制了一张过程可检查、结果可监督、责任可追溯的权力运行图,深化了以行政审批效能指数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镜头回放】

  今年上半年,富阳区行政服务中心共受理办件22.13万件,办结22.12万件,办结率为99.93%,平均每天1216件。一张流程图,列出办事过程,让群众明白政府如何行使权力;附加一次性告知单和并联审批单,让群众提前备齐材料、一次性办好事情,也破解了传统审批模式下部门间职责不清的弊病。法无授权不可为,于是有了权力清单;法定职责必须为,于是有了责任清单;法无禁止即可为,催生了负面清单,富阳在这三大方面进行了影响深远的改革。纠正“两张”叔侄冤错案

  【事件概述】

  张辉、张高平(张辉的叔叔)因涉嫌2003年发生在杭州的一起强奸致死案,被以强奸罪分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和有期徒刑15年。2013年,省政法机关在发现“两张叔侄强奸案”可能存在冤错后,高度重视、认真复查。同年3月26日,省高级法院依法对张辉、张高平强奸杀人案启动再审程序,公开宣判张辉、张高平无罪,并于5月17日作出国家赔偿决定。

  【镜头回放】

  案件再审中,对张辉、张高平是否要宣告无罪各方存有不同看法。省高院首次尝试运用新刑诉法确立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认定本案不能排除相关办案机关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情形,再审改判无罪。此后,省政法机关积极推动各级公安、检察、法院完善预防冤错案件的工作机制,共同制定了死刑案件证据收集审查、证据补查程序等工作规定。为进一步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2015年,浙江省出台了防止冤假错案33项制度,建立了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舟山探索“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

  【事件概述】

  2008年起,舟山市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模式,形成了“党政主导、公众参与、社会协同、上下联动”的基层工作新格局。这项工作把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划分成若干个单元网格,通过整合基层各类组织资源,在每个网格组建相应的管理服务团队,全面承担网格内联系群众、掌握民情、改善民生、解决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等职责,并运用现代数字技术搭建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从而为群众提供更为直接、高效的服务,提高社会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镜头回放】

  2007年,普陀区以桃花镇为试点,开创了“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基层党建和社会管理服务新模式。根据社区所辖范围、村域分布特点、人口数量等情况,普陀区合理设置网格:渔农村一般以100户至150户为一网格,城市社区则适当扩大。目前,全区划分网格近700个,建立网格党小组1000余个。网格中所有居民的家庭状况、住房、就业等信息资料,都输入信息系统,建立数据库,授权专人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和更新。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网格服务组成员主动上门服务,能解决的问题当场解决,无法解决的问题,也推心置腹地交流沟通。普陀区已连续11年获得“平安市(县)”称号。

  余杭推行“法治指数”

  【事件概述】

  2007年,杭州余杭区出台“法治余杭”量化考核评估体系。“法治余杭”量化考核评估体系,主要围绕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平正义等9大目标任务,并依据不同的职能,制定了区级部门、镇(街道)和村(社区)3个层面的考核指标。余杭区运用评估体系对全区部门和镇街进行年度考核。针对评估“失分项”,在认真分析原因、追究责任的基础上,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法治指数”开创了中国法治量化评估的先河。

  【镜头回放】

  75.7,这是2015年度余杭区的法治指数。自2006年以来,余杭区的法治指数逐渐提升。余杭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失分项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非常重要,出现失分项就需马上补短板。

  城管执法与群众直接打交道,成为最易扣分的项目之一。10年来,余杭区城管执法局进行了一系列深入的改革,包括所有行政处罚网上立案,对个人罚款5000元以上、对法人和其他组织罚款5万元以上的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通过细化行政处罚办法严格管理自由裁量权等。目前,余杭已基本实现了“遇事找政府”到“遇事找法律”的转变,崇尚法治精神成为一种社会风尚。

  湖州全面实施户籍制度改革

  【事件概述】

  2015年初,湖州市在德清户籍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实施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同年12月25日,全市263万户籍人口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差别,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湖州市在全省地级市中率先完成城乡一体化户籍制度改革,建立起以居住地登记为基本原则、合法稳定住所或职业为基本条件的城乡统一的户口迁移制度和城乡一体的公共配套政策。

  【镜头回放】

  近日,吴兴区八里店镇曹报村71岁村民邹淦林在八里店镇派出所户籍民警顾佳佳手中拿到了一本新户口簿。10多年前,八里店实施临时“户籍控制区”政策,邹淦林的孙子以前到湖州市区读书时户口迁出,毕业后回八里店镇工作时回迁户口却遇到了麻烦。今年1月1日,湖州全市迎来城乡户口“一元制”时代,剥离依附在户口性质上的城乡差别公共政策,实施城乡一体社会公共服务政策,邹淦林的烦恼也迎刃而解。更让他高兴的是,以前农民只能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报销比例为30%左右,现在可以选择城镇医保,报销比例达到70%。

  武义后陈村首创村务监督制度

  【事件概述】

  2004年6月18日,武义县白洋街道后陈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了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决议,选举产生全国首个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创建和《村务监督制度》等制度的制定,在完善村集体资金监督、加强村级财务管理、防止干部违纪违规等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2年,“后陈经验”入选《党的十六大以来政治体制改革大事记》。

  【镜头回放】

  在后陈村的村务公开栏前,一些财务收支等内容都公布得非常详细,村里买一瓶墨水、胶水以及一次性茶杯等都要上墙公布,下面盖有村监委会审核后的签名和公章。同时,通过对村级民主监督相关制度的全面梳理和修订,后陈村出台了村监会“周三”坐班、便民服务中心轮流值班、工作报酬考核等一系列制度,并将各项制度编印成册发给每家每户,让村民更加了解村级权力运行情况,共同参与村级事务监督。自村务监督委员会成立以来,后陈村创造了连续多年村干部“零违纪”、村民“零上访”、工程项目“零投诉”、不合规支出“零入账”的“四零”纪录。

  义乌成立全国首家行政复议局

  【事件概述】

  2015年9月,作为全省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的义乌市,率先成立了全国首家实体化运行的行政复议局。义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以“两整合一统一”为主要内容,其实质是通过整合义乌市域范围内行政机关复议权限,整合金华市相关职能部门复议权限,统一由义乌市政府行政复议局行使职权。

  【镜头回放】

  对于行政复议局成立的好处,义乌快递员崔贯伟感触很深。当时,崔贯伟带家人去医院看病,返回途中看见两个老乡一直打不到车。崔贯伟就提出送他们回家。上车后,老乡主动给他10元钱请他喝饮料,没想到被运管执法人员查到。执法人员认为“10元钱买个饮料”是议价,涉嫌非法营运。崔贯伟不仅被扣车,还面临至少3万元的罚款。崔贯伟不服,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局确认崔贯伟帮助老乡的情况属实后,运管部门主动撤销了行政处罚。

  全省法院实施阳光司法指数测评

  【事件概述】

  2013年,省高院在国内首创“阳光司法指数”基础上,委托第三方,选取司法公开中最为核心的环节,对全省法院进行阳光司法指数测评,内容包括审务公开、立案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公开和保障机制等5项一级指标,31项二级指标和60项三级指标,这标志着我省法院全面实施阳光司法指数评估体系。

  【镜头回放】

  2014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开通了省内三级法院一体化公开、一站式服务的“浙江法院公开网”和“12368”司法服务热线,在全国率先推出微信查询法院诉讼信息服务,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累计公开涉及审判执行工作65个方面的信息点830个,发布信息2.3亿条,扩大裁判文书上网范围,公布裁判文书165万份,居全国法院首位。《中国2015年度司法透明指数评估报告》中,浙江省高级法院、宁波市中级法院、宁波海事法院分列全国高院、中院和海事法院榜首。

  龙游完善村规民约促进“三治”融合

  【事件概述】

  2013年以来,龙游县以全面推行法治、自治、德治“三治”相融合的升级版村规民约为抓手,积极探索基层依法治理新路子,取得明显成效。2014年,龙游全县262个行政村都完成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并陆续实施。

  全县信访总量同比下降35.1%,刑事治安接警数同比下降29.8%,民商事诉讼案件同比下降2%。村规民约的制订,还有力推进了“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

  【镜头回放】

  近日,龙游县詹家镇浦山村党支部书记雷土荣特别高兴:村里有4个孩子考上了重点线、两个孩子考上了县里最好的初中。按照浦山的《村规民约》,村里要给这些孩子奖励。而雷土荣当村干部10多年,正是靠一本《浦山村村规民约》,和村民一起把浦山建成了“浙江省森林村庄”。2003年,村里有个道路修缮项目,有人跟雷土荣打招呼想承包。雷土荣提议,村里所有项目都要走招投标程序。这个招投标制度开启了浦山按村规民约办事的治村新模式。

  我省法院网络司法拍卖改革

  【事件概述】

  2012年,省高院联合淘宝网首创公开、透明、零佣金的司法网上拍卖。拍卖种类涵盖汽车、房产、机器设备、厂房、商业用房、股权、海域使用权、商位使用权等涉讼资产。目前,99.8%的涉讼资产通过淘宝网公开拍卖,年均成交1.6万件,总成交额355亿元,成交率达90.1%,平均溢价率39.2%,比传统委托拍卖方式分别提高了14%和17%,为当事人节省佣金7.7亿元。

  【镜头回放】

  今年1至5月,义乌法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房产、车辆等各种拍品230件拍次,司法网拍率达到100%,成交169宗,成交金额5.2亿余元,同比增长50%,为当事人节约佣金1248.8万余元。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拍卖价格最大化和拍卖成本最小化,义乌市法院出台《网络司法拍卖工作规程》。对于拍品的瑕疵,义乌法院形成了“评估涵盖、公告讲明、法院协调”的模式,最大程度减轻买受人的负担。

  “达娃之争”得到法治化解决

  【事件概述】

  2007年的“达娃之争”被称为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影响最大的一场国际商战,引起了中法两国元首的高度关注和国际媒体的广泛报道。围绕“娃哈哈”商标的归属,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与法国达能集团通过境内外数十起诉讼与仲裁展开了激烈的争夺。由杭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双方一系列“法律战役”中的决定性结果之一。

  【镜头回放】

  根据当事双方约定,案件由杭州仲裁委员会受理。围绕《商标转让协议》是否终止或继续履行,双方分别提起了仲裁请求和反请求,组织律师团提交了大量证据,展开了多轮辩论。杭州仲裁委员会组建了由3位资深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前后历经4次开庭,于2007年12月6日依法作出裁决,确认涉案《商标转让协议》自1999年12月6日起终止。至此,“达娃之争”关于“娃哈哈”商标所有权的问题尘埃落定,“娃哈哈”商标归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国内首部地方性金融法规制定实施

  【事件概述】

  《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于2013年11月22日经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地方性金融法规,也是我国首部专门规范民间融资的法规。

  【镜头回放】

  自《条例》实施以来,温州民间融资管理大为改观,民间金融管理更加有序。全市共备案民间借贷20416笔,总备案金额279.84亿元。19家企业登记备案定向债,备案金额5亿元。4家民间资金管理企业开展定向集合资金募集登记14期 11.25亿元,投向54个项目,按期兑付6期3.55亿元。温州市金融办依法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63份,对3例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处罚总金额16万元,通过有效监管努力预防和化解金融风险。

  我省实施新型居住证制度

  【事件概述】

  2016年3月31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修订草案)》。新《条例》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对2009年我省颁布实施的国内首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性地方法规——《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的一次重要修订。

  【镜头回放】

  “有了这个卡,办事情方便了很多。”来自河南的小郭在绍兴市上虞区打工,去年9月,他和258名外来建设者一同换取了新居住证,成为浙江省第一批IC卡式居住证持有者。IC卡式居住证大小跟身份证差不多,由于采用了信息化技术手段,它还具备公共服务、金融服务、商业支付等功能。有了IC卡式居住证,小郭可以逛公园、乘公交,还可以进行金融支付和刷卡消费,并能更好地得到当地为流动人口提供的服务保障。

  正泰诉施耐德专利侵权案

  【事件概述】

  2006年7月,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现施耐德电气低压(天津)有限公司生产的5个型号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起诉至温州市中级法院。案件后上诉至省高院。2009年4月15日,涉案双方最终达成以庭外和解方式终止纠纷,施耐德电气低压(天津)有限公司在调解书规定期限内,向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了相关补偿金。

  【镜头回放】

  1997年11月,正泰集团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名为“高分断小型断路器”的实用新型专利。2007年9月29日,温州市中级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施耐德(天津)公司侵权成立,赔偿正泰集团3.3亿多元。施耐德不服判决,遂上诉至省高院。2007年11月12日,省高院正式立案受理。施耐德提出侵权抗辩,并就被控侵权产品利润提出异议,同时提出正泰集团的专利效力正面临北京高级法院的司法审查,要求中止二审审理。对此,省高院认真分析案情,确定了在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力求双方握手言和的工作思路。二审程序启动后,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拟定了多种调解方案进行选择,并确定有关调解谈判的原则,努力寻找利益契合点和共赢点来替代纷争点。最后,涉案双方达成庭外和解。

  温州形成反家暴工作“温州模式”

  【事件概述】

  自2006年以来,温州市抓住家庭暴力这个妇女维权的热点、难点问题,整合各方资源,十年来一以贯之接力探索,逐渐形成了反家暴工作“温州模式”。

  【镜头回放】

  2006年,温州颁布了我国首个反家暴政府令《温州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2008年,龙湾区法院成为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全国基层试点法院,并发出我省首个人身安全保护裁定。2010年,温州市、县两级法院率先在全省成立反家庭暴力合议庭,全面推行“人身安全保护裁定”。2012年,温州市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首批涉家庭暴力刑事案件审理试点城市之一。2013年底,温州出台《温州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全面推行家庭暴力告诫制度。2015年,温州市中级法院在两起因家暴引起以暴制暴故意杀人刑事案件庭审中,创新引入专家“证人”出庭制度。

  宁波打击产销“地沟油”犯罪团伙

  【事件概述】

  2012年6月,宁波市检察院对以柳某为首的横跨山东、河南、河北、浙江、辽宁、陕西等省份,集掏捞、粗炼、倒卖、深加工、批发和零售于一体的“地沟油”制售团伙,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向宁波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这是全国首例特大全环节生产销售“地沟油”案。

  【镜头回放】

  2007年以来,柳某为谋取非法利益,从事“地沟油”的回收再加工业务,在明知他人将向其所购之油冒充豆油等食用油销售的情况下,仍将用餐厨废弃油加工提炼而成且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非食用油对外销售给卜某、袁某、邢某等所经营的公司。这些经销商再将从柳某处购得的劣质油脂与正常豆油勾兑后,作为食用油销售给个体粮油店、餐饮业主和学校食堂等。至2011年7月案发,柳某销售额共计9200余万元,卜某及其同伙的勾兑油总量达3万余吨,销售额高达3亿余元,邢某及其同伙的销售额高达1600余万元。经法院二审审理,柳某、卜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人员均被判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标签: 法治浙江;十年;大事记 责任编辑: 刘永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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