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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问题,政府怎样分类处理?信访清单告诉你
分类清单绘路径 按图索骥找对路
2016年07月26日 04:32:15 来源: 浙江日报 记者 沈吟 通讯员 朱旭恒

  浙江在线7月26日讯(浙江日报记者 沈吟 通讯员 朱旭恒)以往,信访是个筐,什么都往里装。我省改革探索制定信访清单,就是为了扭转这一现象。

  哪些信访事项应该走诉讼渠道,哪些事项应该走行政复议渠道,哪些事项应该走仲裁渠道?让信访清单来告诉你。今后,信访人只要拿着信访清单按图索骥,就能找到相关职能部门反映诉求。

  这张清单有些什么内容?会对信访工作带来什么影响?怎样才能看懂它、用好它?日前,带着这些问题,记者专访了省信访局负责人。

  一问:如何分类处理?

  有了信访清单,今后群众的信访投诉,将有3条不同的处理途径:司法途径、行政途径和信访途径。

  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将对照清单,依法进行分类处理。涉诉信访事项,将剥离给同级司法机关,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应当通过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方式解决的信访事项,将转给相关行政机关,通过行政途径解决;既不能导入司法程序,又不能导入行政程序的信访事项,由信访部门协调解决。

  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网站上,记者看到了一份已公布的信访清单。清单中信访投诉内容、法定途径、法律法规依据等一一写明。在申诉求决类中,有关投诉请求的行为被分为6大类,包括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行为不服、对行政处罚行为不服、对行政强制不服等,其中每一项具体投诉请求又有细分。

  二问:如何方便群众?

  信访清单的出炉,会给群众带来什么变化?

  对老百姓而言,拿着信访清单按图索骥,就明白该到哪里反映问题、怎么解决问题,避免“投诉无门”“一案多投”。

  以往是信访部门站在“前台”接待群众,有了信访清单以后,可能是业务部门站在“前台”直接解决问题。而群众不管是进入信访部门,还是进入职能部门,最终都能被引导找到对应的法定途径,由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机构依法处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照着信访清单按图索骥,让群众既找得对路,也走得通路。

  一张张信访清单,依法梳理了各类投诉请求,让群众在法治思维的引领下,逐步走出多年“信访不信法”的困局。

  三问:如何规范职能部门?

  “群众跑来跑去、领导批来批去、部门转来转去。”信访事项在部门之间“空转”、办事效率不高,这是不少群众之前反映集中的问题。而部分职能部门与职能部门之间、职能部门上下级之间,也难免存在推诿现象。

  有了信访清单的约束,这些现象都将得到好转。对于职能部门而言,信访清单厘清了信访与行政、信访与司法等法定途径之间的职责边界,明确了各途径的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信访投诉请求受理的精准度有效提高。

  “有了信访清单以后,我们加强引导信访事项进入法定途径,其中在房地产合同纠纷、讨薪维权两大类信访问题的处理中,收到了比较好的成效。经过反复宣传引导,信访人基本上能接受法定途径处理的结果,解决了一批信访难题。”清单所带来的变化,让衢州市信访工作人员感受深刻。

  法定途径清单梳理以后,群众的信访投诉请求将逐步导入司法、行政程序。今后,信访部门将加强对各职能部门的监督,加大对导入行政程序信访事项的督促,强化对信访事项的调解,落实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的协调,确保导入法定途径的投诉请求有人接、有人管、有人办,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

标签: 信访;政府;分类处理 责任编辑: 朱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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