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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疫情爆发,不能只报结果不报原因
2017年11月19日 07:50:49 来源: 浙江在线 项向荣

  近日,湖南桃江四中发生群发性肺结核一事引发广泛关注。不少患病的学生及家长,对学校以及相关部门是否“瞒报疫情”一事提出疑问。

  16日,桃江县政府官网对此迅速做出反应,通报证实了群发性肺结核一事,并通报了事件起始时间以及“效果”显著等等,但通报对疫病涉及范围、患病人数、发病原因等关键信息只字未提。反倒在官方通报里透着股“满满成就感”的味道。比如,通报里大篇幅地提到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做了大量工作。“疫情发生后,桃江县先后10多次邀请领导专家来桃,进行技术指导和病例会诊。”

  虽然,“截至11月15日,近90%的患病学生经省结核病防治所专家组会诊确定,已经复学或者可以复学”,的确可以让公众的心宽慰了许多。但是,通报对人们最质疑的问题却始终没有触及,让人非常不解。结核病早已不是什么不治之症了,但本可轻松预防和控制的疫情,为什么在这么长的时间里,不仅没有得到及时控制,反而从个例扩散到班级再到学校,从而使疫情发作,导致一些学生身体健康受到终身影响,不知官方“有效处置”的说法从何而来?到底谁该为此事负点责任呢?

  比如,当地的疾控中心到底该负什么责任?364班的学生王华是今年1月份经县人民医院确诊的肺结核,“当时疾控中心的人告诉我没有问题,可以继续上课,我也就没在意”。他告诉北青报记者,3月份,他回疾控中心取药,和工作人员说了身份,而且疾控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还告诉他,你们班还有几个人也得了肺结核。疫情既已发展,不知当地疾控中心为什么不在当时就采取断然措施?而且桃江县疾控中心在公众最关心的准确患病人数问题上,一直语焉不详。他们回应称,“由于相关条例规定,只能向上级部门报告,不能透露给记者。”实际上,根据《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肺结核疫情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当按照有关预案“开展疫情风险沟通和健康教育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疫情处置情况”。不知桃江县疾控中心所言“按规矩不能公布”的规矩到底指的是什么规矩?

  还有,事发的桃江四中领导层又该负什么责任?有学生表示,自2016年开始364班就陆续有学生因病休学,学校不可能不知道情况。从8月2日将疫情上报学校,直至8月18日学校才安排364班统一放假,其间相隔十多天。有学生家长疑问,学校为何没在第一时间启动停课等应急措施?校长杨宇回应北青报记者称,是疾控中心并没有提示要求校方停课。但仅仅是这原因吗?为什么该校有班主任指责学生,将疫情爆料是给学校抹黑、丢脸,不顾学校的名誉?恐怕校方担心的是,停课会影响该校在接下来的高考中取得高分。在他们眼里,学校教育就是尽可能多地训练出高分成绩,因为只有这样,才可能让校方获得更多资源,而学生只是某些学校获得更多资源的工具而已。在他们眼里,教育为了学生可能是一句口号,私心里却是学校“名誉”第一,学生利益最后。

  对于公众来说,通报更应关注此次疫情成因、波及范围等到底是怎样的,涉事校方和疾控中心处理过程有无过失等。而这些,正是公众关注的焦点,速报果、缓报因,把悲剧当喜剧报是没法慰藉公众焦虑的心的。

标签: 肺结核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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