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高海浩请求辞去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19年5月31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9年06月01日 07:42:25
来源:
浙江在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的有关规定,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高海浩辞去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报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标签:
人大;任免
责任编辑:
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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