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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司法创新写入国家法律修订案背后的故事——高校与检察院的"跨界碰撞"
2020年10月28日 05:05:56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记者 李灿

  今年10月17日,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其中增设的“强制报告制度”,在引发网友热议的同时,也令杭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桑涛倍感欣慰。

  他清楚地知道,这项杭州市率先在全国推行、针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建立的新制度,能上升为国家立法,“外脑”力量功不可没——与杭州市检察院“检校合作”的北京师范大学宋英辉教授专家团队,不仅从理论层面对制度做出完善,在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委托提供修订意见时,还举荐了这项创新举措。

  检察机关与高校“牵手”,在浙江不是稀罕事。2018年8月,浙江省检察院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全国18所高校签订协议,通过搭建互聘互派、教育培训、实践教学、理论研究“四大平台”,正式拉开浙江三级检察机关创新推行“检校合作”机制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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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5月,浙江省检察院3名青年检察官赴西南政法大学参加“检察官进课堂”活动,为法学本科生上了一堂实务交流课。 省检察院 供图

  两年过去了,这种辐射全国的合作模式为检校双方解决了哪些实际问题?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当下,它通过了哪些考验,做出了哪些转变,又将焕发怎样的生命力?近日,记者与多名检察官、法学专家、合作院校学子等对话,从中寻找答案。

  基层创新如何被“看见”?

  法学专家来“推一把”

  “‘强制报告制度’写入修订案,给了我们很大信心!”桑涛坦言,对于基层办案机关来说,从个案经验推动国家层面制度落地,不是件容易的事。

  早在2018年7月,杭州市检察院就针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隐蔽性强、发现难、报告难等特点,与市公安局、教育局、卫计委等4家单位联合会签了一份《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

  “文件是签了,但毕竟是一项全新的探索,它的必要性、正当性,以及接下来怎样具体落地,落地后如何保证产生实效,都得有更清晰的思考和规划。”杭州市检察院想到借助学界力量。

  2018年9月,宋英辉等全国10余位法学专家齐聚杭州。用桑涛的话来说,“大家都是奔着解决问题来的。”

  翻阅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可以看到这样的表述:“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然而,两年前,关于强制报告的情形、相关部门、责任人员和落实不当的处罚力度等方面的内容,都还是亟待商讨的焦点。

  针对种种问题,10余位专家学者从国内外前沿学术理论提炼出制度的必要性支撑,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现有相关法条里寻找操作规范的法律依据,最后不约而同地提出一个想法:未成年人保护是全国人民都关注的重要命题,杭州的经验应该进一步推广。

  “我们当然相信自己的做法好,但真要上升到如此高度,我们也没底。”桑涛说。

  “基层办案机关有大量的鲜活案例和第一手数据,但制度和法律的革新,不仅要有案件素材作为基础,更要有理论的背书和影响力。”省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认为,校方专家学者正好有这方面优势:打破体制局限,从客观的角度提出操作建议;通过自身影响力,让基层的创新被看见。“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要搭建平台,让实践和理论相辅相成。”

  事实证明,这条路子走对了。

  省检察院综合指导处处长裘菊红告诉记者,“强制报告制度”之外,瑞安市检察院与华东政法大学共建浙南知识产权研究基地,开展案例研究,该院成功办理了全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等有影响力案件;在金华市检察院和义乌市检察院协助下,西北政法大学成立了义乌研究院,专门为义乌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提供全方位理论建议。

  教授在区检察院设立工作室, 

  成效几何?

  从上海出发,驾车一个半小时来到湖州南浔——这条线路对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姚建龙来说,走得是越来越熟悉。

  作为检校合作的深度参与人,姚建龙与南浔区检察院的合作模式,经历过数个不同的阶段。

  2018年,还在上海政法学院任教、主攻研究领域之一是“青少年法学”的姚建龙,因为工作关系接触到南浔区检察院的“春燕工作室”。

  这个以“全国模范检察官”章春燕命名、专注于未成年人检察的工作室,集帮教救助、犯罪预防、社会支持等于一体,给姚建龙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正当姚建龙思考如何进一步加强与检方的合作时,浙江全省三级检察机关推行检校合作的新契机出现了。

  不再满足于简单交流,这一次,姚建龙做了一件外人看来“冒险”的事:2018年10月,检校合作以来首个以专家个人名义命名的团队工作室——“姚建龙教授学术团队工作室”在南浔区检察院挂牌成立。

  “和一个规模不大的基层检察院合作,还要用自己多年积累的学术声誉作保证,值得吗?”这样的声音不绝于耳,但姚建龙内心很坚定。

  “以个人名字命名确实有压力,但这也意味着我要对合作负责任。”姚建龙以项目化管理推进年度工作目标,定期带队参与南浔区检察院实务难题专题研讨,同时以轮训模式,每月选派一两名硕博生常驻南浔开展实践研究。2019年11月,姚建龙任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依然没有放下与南浔区检察院的合作。

  截至目前,双方共同完成的研究课题中,1项获最高检检察应用理论经费资助课题,1篇论文获国家级理论征文优秀奖。依托工作室的支持,南浔区检察院还出台了《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区域治理实施办法》,科学厘定四项分级标准,创新推行分级处遇专业化措施,实践案例获评2020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精品案例。

  今年9月18日,姚建龙又多了一个身份——浙江省检察院聘请22名法学专家为首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姚建龙是其中之一。

  姚建龙经历的“变”,恰好反映了浙江检校合作两年来的“不变”——不拘泥于形式,让专业人才柔性流动,使合作更加可持续。

  目前,省检察院已邀请法学专家在全省多地检察机关设立了17个专家工作室。他们将继续充分发挥“智库”优势,针对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重点领域的难点问题,深化理论实务研究。

  从“实习”到“实践” 

  一字之差带来大变化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赵吟,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在浙江省检察院先后挂职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第八检察部副主任,这个土生土长的杭州人,以前常路过省检察院,却不曾想过自己有一天也会穿上检察官的服装。挂职期间,她曾带队到宁波、舟山等地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调研。“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的新业务,之前就听说这块工作不容易,真到了基层,才知道还存在鉴定难、鉴定贵等难题。”作为“准浙检人”,赵吟开始从检察机关的角度去思考解决实际问题的方式。

  浙江推行检校合作的两年时间里,成果越来越丰富。然而对于希望探索出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新路径的新时代检察机关和法学院校而言,有几个问题,同样值得思考。

  很多检察人员是法学科班出身,其中更不乏国内外顶尖法学院校的高材生,他们能与“学院派”碰撞出什么火花?向检察机关提供理论支持或直接被派往检察机关挂职的法学专家们,不少都在各自领域颇有建树,他们为什么要去接受新挑战?还有那些因为检校合作而在相应检察院交流实践的法学学子,他们的收获,与普通实习又有何不同?

  “检校合作并非只能解决检察官对法学先进理念和前沿知识掌握不全面的问题。”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认为,检察官办案经验的输出也很重要。“尤其是在经济发达的地区,我们一线办案的检察官最先接触新颖复杂的法律问题,其办案经验就是珍贵的知识宝库。”

  姚建龙也很认可“双向互动”的积极作用。“学术研究不能脱离司法实践。”姚建龙拿“临床医学”作比喻:“检察机关就像是医院,碰到疑难杂症,就启动专家会诊,彼此相长。”

  上海政法学院刑法学研三学生陆越因检校合作平台,今年7月至9月在南浔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实践。“相比以往的实习,这次,我有了更多参与办案的机会。”陆越说,虽然刑事案件办理周期相对较长,但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里,不同案件在检察环节的各个流程,从文书制作再到提审,对自己都是开放的。

  不仅感受到了平等和信任,陆越还在这个过程中看到了浙江检察人员的不少闪光点。“他们不只满足于办好一个案件,而是希望从案件中总结规律,推广因地制宜的社会治理方式。”有一回,一起十几个青少年参与斗殴的案子移送到检察院,面对不同年龄段的众多涉案人员,正当陆越还在思考应该如何合理处置时,同部门的检察官已利用周末时间,搜集相关论证资料,试图从“分级干预”的角度,按罪错行为的不同危害程度对涉案人员分别量刑。

  “后来我才知道,南浔外来人口多,人员复杂,如果按以往‘一刀切’的方式处理,很难起到长远的治理作用。”陆越说,这些办案经验的积累和检校合作中专家提供的理论支持,一同促成了今年8月南浔区检察院《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区域治理实施办法》的出台。

  “深化检校合作,既是为检察工作高水平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的重要途径,也是为法学教育和研究者提高专业水平提供的最佳平台。”省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如是说。

标签: 责任编辑: 张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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