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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住“微权力”,防止大腐败
2021年01月14日 05:55:20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评论员 项向荣

  浙江在线1月14日讯 据浙江日报报道,近日,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一些村(社区)党组织开始学习当地编印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在2020年11月全面完成辖区内155个村(社区)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为规范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权力运行,深入推进村级小微权力制度化、规范化运行,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纪检监察工委组织编印并下发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

  《清单》内容涉及村级重大决策、集体资产和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11个大类,对其中31项日常管理中易产生问题的关键环节以流程图的形式予以明确,为村级权力规范运行提供了刚性约束。

  也许有人有疑问:“虾仔作大浪,成不了气候”,反腐就该打老虎,和村、社区一级有什么大的关系?

  不防微杜渐,有时“微腐败”可能成为“大祸害”。村级权力虽小虽微,却直接关系到农村群众切身利益。所以,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确定,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管住“微权力”、严防“微腐败”作为整治“蝇贪”的重要抓手。
  从浙江的具体情况来看,新一届村社组织刚刚完成换届,村社一把手的权力更加集中。基层干部身上的责任更重了,同时廉政风险也加大了,这需要我们提前在制度上做出预防。

  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由浙江宁海从2014年开始推行,属全国首创,2018年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为乡村振兴提供政策保障。它围绕着规则的建构及其运作展开,以清单化方式厘清了村庄治理的各项权力,构建了小微权力的运行规则体系。它为乡村、基层的治理提供标准化流程,促进政府公共服务的有效延伸,解决治理中的"权力寻租"等问题。小微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可从源头上防止小权力滋生大腐败。

  制度建设注重防微杜渐,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清单制度厘清村级组织、村干部的权力边界,让权力制度像交通规则一样明了,让暗箱操作难以得手。它有助于农村的稳定,有助于提升群众的获得感。

标签: 责任编辑: 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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